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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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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August 2014
Isaac Goh 加恩

基督徒應不應該喝星巴克咖啡

前天我在面子書上貼了一張有星巴克LOGO的照片(沒錯,當時正在星巴克喝咖啡)。我無意中收到了一位基督徒朋友的簡訊,內容是關於「抵制星巴克」的轉載文章。

對於那篇內容,經過了兩天的思考,決定分享一些自己對於這議題的觀點,回應那位朋友的忠告,也想藉此討論兩個主要的議題:1)基督徒抵制星巴克 2)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

以下是所收到的轉載內容:

「轉載:Starbucks (星巴克)已宣佈:同性戀是星巴克公司的核心價值,顧客每買一杯飲品的部份資金都會用作支持同性婚姻活動。而星巴克是一直使用:希臘神話中不穿衣服,有兩條尾巴的美人魚,對於水手們充滿著性誘惑力的邪神塞倫(Siren)為品牌 LOGO。身為基督徒的你,請光顧別的咖啡店,拒絕光顧星巴克,不要讓自己使用印有邪神塞倫標誌包裝的飲品/食品,請不要以金錢支持同性婚姻。請拒絕『栽種邪惡』。」



在今年三月,美國星巴克總裁Howard Schultz公開聲明:「同性戀是星巴克公司的核心價值,未來顧客消費的部份資金都會用作支持同性婚姻活動。」這事件結果引起了教會與基督徒引發「拒喝星巴克」抵制行動。 

首先,想要討論以上「抵制星巴克」的行動。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該不該「拒喝」抵制星巴克?

關於星巴克使用希臘神話的邪神塞倫這理由,這裡不加以探討,只是覺得基督徒應該多思考。對於因為星巴克公開支持同性婚姻而基督徒因此要抵制這家連鎖大企業,我覺得我們應該冷靜地退一步去思考,而不是給人認為基督教就是一群對同性戀議題非常神經敏感的道德捍衛者。

暫時先別看同性戀是否符合道德這議題,若從動機來看,星巴克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行動是可以被接受的,甚至我會認為是一項勇氣可嘉的舉動。在美國,同性戀群體是屬於少數,比起身為多數反對同性戀的基督徒群體。因此,若從商業策略和利益來看,星巴克這大膽的申明並無法為它帶來更多的收益,反而可能被反對者打擊而受虧損。但它還是決定表明立場。

排除商業利益為由,若假設星巴克真的看見少數的同性戀群體應該獲得平等的權益而站出來公開支持的話,那麼基督教的這個抵制行為反而讓我們看起來像個是「為了抗議而抗議的宗教極端份子」。

至少星巴克所付出的是為了站在社會的正義平等,支持少數群體。但教會在抵制星巴克的同時,卻不去抵制那些不公義的企業,剝削工人、賺取暴利、破壞環境、危害健康、鼓吹性開放的大企業。也許在教會的眼裏,同性戀的罪比那些不公義更加可憎吧。

若你在網上搜索一下,不難發現其實許許多多的大企業如微軟和蘋果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公開支持同性婚姻。按理說,基督徒也應該一視同仁的去抵制不使用他們的電腦和手機。

我認為,就算真的迫使星巴克低頭,但星巴克會輸得心服口服嗎?基督徒並不是要通過抵制等類似的激進方式來保護傳統婚姻,而是應該靠活出福音來徹底贏得人心。

我們不要毫無辨識地陷入這樣「抵制星巴克」行動,更應該好好地為教會禱告,如何活出福音的精神。

尼采曾說過:「小心,別因為與怪獸作戰,自己反倒變成了一頭怪獸。」

從以上的「抵制星巴克」,讓我們來思考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這裡先申明:在此我並無意深入探討關於同性戀的神學與道德議題,雖然這些討論很重要,但非此文的主旨。我要討論的乃是對同性戀者的態度。

我們今天在教會裡看待同性戀的罪似乎高高超過其他的罪:我們不會去抵制離過婚的企業總裁,我們不會去抵制無神論導演拍的電影,我們不會去抵制再婚作家的著作,但若只要發現他們是同性戀者,我們就趕緊發起抵制行動(比傳福音還快的速度)。

比起「抵制行動」,為何不是「禱告行動」?

我有一些非基督徒朋友覺得不解的是:基督教為何喜歡在這議題上大做文章,卻忽略了其他的行為?

我們說要憐憫同性戀者,但我們所行出來的更多是傳達審判的信息。

有位同性戀者對美國著名基督教作家Philip Yancey說了一句很心寒的話:「身為同性戀者,我發現在街上找人上床,比在教會找到有人擁抱你還容易很多。」

我多麼希望聽到有同性戀者對基督教會說:「我們了解你們教會的立場,知道你們並不認同我們的行為。但你們還是對我們展現了耶穌的愛,那是最吸引我們的一點。」

基督徒可以保持堅定的倫理立場,也能同時表明愛心,並展示基督的恩典:自我犧牲、付出代價。

恩典,意味著上帝如何看待我們每一個人。我們在上帝眼中其實都是一樣可憎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然而,上帝不顧一切地愛我們。上帝在基督十字架上的恩典裡宣告:上帝以我們為傲,以我們為樂,雖然我們都是可憎的。

也許教會如今嚴重缺乏的是一對「恩典」的眼睛,可以用上帝如何看待罪人的眼光去看世界。

耶穌之所以有能力去愛妓女、暴徒、稅吏..... 只因為耶穌看到的不是那些人的外表,而是看透了那墮落污穢的表層,看到了隱含在這些人裏面的屬天原貌,即「天父所惜愛的兒女」。耶穌愛那些罪人,並幫助他們,因為耶穌看到,他們只是犯了錯的上帝子女,犯錯而令天父憂傷的孩子。耶穌看穿那污穢骯髒的外表,看見背後的真貌。耶穌沒有以他們的罪來辨識他們,而是從罪中看見那不屬於他們但捆綁轄制他們的力量,並相信他們會從罪中得釋放。帶著盼望的愛心,可以看得更遠。

我們這些教會的人需要「恩典的眼目」去看見他人身上所潛藏著的上帝豐富的恩典。愛一個人,就是以上帝原先期望的樣式去看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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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1. 我也認同,耶穌從來沒有花時間與力氣去抵制誰,他只花了三年專心做父要他做的事情,人生時間有限,耶穌為我們做了最好的時間分配示範,Apple Microsoft Google 雖然沒有說要在收入中拆帳支持同性戀,但他們也因為人權對同性戀團體有捐獻,是否抵制星巴克的基督教徒(容我不說基督徒,因為他們跟隨的是宗教)在上班與生活中也不應該使用這三間公司的軟硬體,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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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殺傷力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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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認為人不該用審判罪人的心態去抵制,但如果星巴客真的以同性戀為核心價值且強迫每一位去喝的人捐出一部份 (可否不支持的人退錢呢?),要不要去喝真的值得每位基督徒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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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幾乎是我看過寫最好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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