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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ugust 2012

成為消費者社會中有信用(卡)的人

最近幫忙屋主申請一張信用卡,而在整個申請的過程中,讓我“看見”了一些事物,重新去思考關於“信用卡”(Credit Card)這東西。由於屋主近期的經濟狀況不佳,經常面對開銷支出不敷,有時候甚至需要向我暫時借些錢。於是,我建議他不如去申請一張信用卡,至少在緊急的時候可以暫時解決,下個月才需要還清卡債。

由於屋主學歷不高,我幫忙他填寫表格。當填到收入的部分,我才知道其實他的月薪無法不符合信用卡申請所定下的最低收入資格:月入新幣2500。老實說,我還蠻驚訝的(因為沒有想到屋主的收入其實是蠻低的,若按照新加坡的平均人口收入)。我只好坦白地告訴他這個“壞消息”。當然,他聽了後感到很失望。他告訴我說,他申請信用卡不是為了什麼消費,只是用來當作財務緊急時的暫時解決方法。我當然可以明白他的感受,只是現實就是這樣殘忍,只有符合資格的人才可能獲得。

申請信用卡的資格,申請者的收入是最主要的考量條件。因此,那些收入沒超過所制定的最底線,是無法成功通過批准。那麼,為什麼要限制不讓低收入者可以持有信用卡?多數的我們都會如此認為,那些低收入者無法有能力償還卡債,這最終反而會導致他們陷入更嚴峻的財務狀況中。在我們的普遍想法中,低收入者就是沒有經濟能力者。

在經濟學裡,有一個叫做“贏家通吃”(winner-take-all)的市場理論。根據“贏家通吃”市場的理論:績效方面的微小差異,能造成回報上的極大差異。打個比方,這類市場,我們最熟悉的應該是娛樂界和體育界。最優秀的女高音可能只是比第二優秀的好那麼一點點而已,但在一個大多數人只從MP3播放器或電腦上聽音樂的世界,沒人需要第二優秀的女高音。在這樣的市場,最優秀的女高音必定一年能賺取七位數的薪水,而第二優秀的女高音可能連本身的生計都難以維持。這樣的市場也造就了當今許多大學不斷努力去追求“大學排名”的遊戲。

若按照“贏家通吃”的理論來看待申請信用卡的情況,若申請資格的最低收入是2500,那麼只有那些月入至少2500的申請者可以成功申請信用卡,而那些收入少於2500的只能被拒絕於這門檻之外,即使他們的收入與那些成功者的收入僅僅相差100-200。那些收入2500的人可以申請許多信用卡(可能超過5張),而那些收入只有2300的人連一張都申請不到。若回到剛才我們談到的可能因素,即“那些低收入者無法有能力償還卡債”,比起低收入者多200的人未必就真的有能力償還卡債,也許他們也極大可能會陷入債務危機。

對我個人來說,只要你是擁有固定收入的人士,你就應該有資格申請信用卡,而信用卡的數額限制是根據你的月入而定的。你的月入2500,你就可擁有2500的額限;你的月入只有1500,你就可擁有1500的額限。有時候,我覺得反而那些低收入者更不容易陷入債務危機,因為他們總會比那些收入高的人更加謹慎用錢。

其實,上述談論了這麼多,我主要還是想要探討一個重點:信用卡與消費者社會的關係。

若從消費者社會的框架去理解信用卡,我們也許會看見這背後的一些消費社會的意識形態和現象。若我們嘗試去留意大多數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所制定的最低收入數額(新加坡是在2500以上),我們將會發現這些公司和銀行其實是有他們所要針對的對象:中產階級人士。中產階級惡當然多數都是屬於專業人士領域,擁有高等學歷,而且大多數都是嚮往和追求更優質的生活的都市人。2500就剛好是新加坡的大學畢業生出來社會工作的平均月薪。

因此基本上,這些中產階級的專業人士都是信用卡公司想要針對的大多數群體。為什麼?這與我們當今所處於的消費者社會有極大的關聯。我在《消費者社會的新窮人:常常有窮人與我們在一起》一文中有稍微談到社會學家鮑曼(Zygmunt Bauman)關於消費者社會的某特徵和現象,即“新貧窮”或“新窮人”(new poor)。根據他的理論,“新窮人”是屬於有缺陷的消費者(有缺陷、有欠缺、不完美和先天不足的)。在消費上有缺陷,意味著無法正常地進行消費活動,因為金錢的極度匱乏。面對消費者社會所提供的各種多姿多彩的選擇,這些收入僅僅只能維持基本生存需求的有缺陷消費者,他們無法購買和做選擇、不能隨心所欲地享受在消費者社會的世界。換言之,他們的缺陷導致他們在這個消費世界變得格格不入。

更主要的,也是基於有缺陷的“新窮人”經常被視為難以被激起慾望的群體,就如一般人所認為的,這些低收入群體沒有能力進行消費,尤其是慾望所帶來的消費行為。就好像我的屋主所說,他想要持有信用卡僅是為了當作一個解決緊急需要的暫時方案,並不是用來做消費式的開支。

若從信用卡公司和銀行的利益來理解的話,透過信用卡所作出的越多消費將為他們帶來更多的收益,因為他們可以從每一個信用卡的使用當中抽取一點佣金。因此,越多的信用卡消費,就產生越多的收益的可能。我們可以從許多商家與信用卡公司合作,推出許多吸引人的優惠,鼓吹更多的使用信用卡來消費。換句話,信用卡的真正目的,其實在於鼓促進和鼓吹大量的消費,挑起消費人的慾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麼信用卡的最低薪水被制定在那些中產階級的專業人士的最低收入,這是因為他們是“正常”的消費者,有潛能和慾望的消費者。信用卡公司絕對不會願意花心思在那些“不可能”帶來消費的可能性的“新窮人”。

信用卡的“取名”是非常有意思的,因為它涉及了一個重要名詞:信用(Creditability )。信用是一個屬於社會性的概念,只有在社會群體中才有“信用”的可能(在無人的荒島上,你無法找到和證明什麼是信用)。信用,也意味著一種在道德上的意義,一個被道德社會中所共同認知的重要品德或德性。當信用和信用卡被關聯起來時,這似乎在告訴大家:持有信用卡的人,是有信用的人,至少是被信用卡公司和銀行所承認的“信用”。你的收入越高,你就能夠持有更高檔的信用卡,也意味著你的“信用”程度更高。因此,這些具備高信用的人士,可以獲得許多消費社會的特權(privileged member),因為他們在(消費)社會上是被承認擁有高度信用的人。至於那些沒有信用卡的人,他們所感受到和承受的羞恥感,往往來自“沒有信用”的社會地位。他們被視為“無信用”或“低信用”的人士,嚴重地將他們的德性給貶低。

有信用卡的人,等於有信用的人?

要生存在這個資本主義下的消費者社會,你就得要成為“有信用”的消費者,而“有信用”的消費者需要持有信用卡,這是作為消費者社會裡的消費人的最佳“身份證”,證明你在這個社會的消費“品德”。有人說:鈔票不是萬能的,有時候你還需要信用卡。

以下是一個很有意思的VISA信用卡廣告。我覺得它裡面的批判性信息是很諷刺的:“唔好阻住個地球轉”,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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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1. 你真愛思考~~連一些生活小事都能思考得那麽透徹~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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