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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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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eptember 2011
Isaac Goh 加恩

「購買房地產」的基督教倫理之初探

引言

今天與同事再次談到一個新加坡這裡非常熱門和普遍的民生課題:購買房地產。相信“購買房地產”這個課題對於每一位已經出來社會工作的職場人士、剛剛從大學畢業出來工作的社會新鮮人,或者已經結婚有家庭的夫妻來說,是一個不陌生而且實際的課題。不管你現在是否在什麼年齡階層,總有一天你都必須面對這個現實的問題。

同事直接地問我是否已在這裡購買了房子。這個看似簡單而又困難的問題,並非我第一次被如此的問到,過去也有許多身邊的親人和朋友同事都向我暗示過。這個問題確實是我一直以來非常掙扎,甚至感到無力的現實狀況,我也嘗試為自己這樣的掙扎和無奈的感覺找到出口。從第一天來到新加坡工作之時,其實就已經有“購買房子”的念頭和打算,因此盡量為這個計劃而儲蓄一筆資金。自從我有了想要繼續唸書的打算後,我漸漸取消或延後這個購屋計劃。對於我來說,不是購買房子的問題,而是購屋所會帶來的貸款問題,也就是所謂的負債問題。如果我要繼續去唸書而需要暫時放下工作的話,沉重的房屋債務將會是一種對本身的生活極大負擔和壓力。別說是放下工作去唸書,即使還在工作的人都會有如此的債務壓力。換句話說,購買房子後的負債問題已是一個無法避免的現實問題。



新加坡這裡的房價比起馬來西亞來得高幾倍,而房子的租金價格也非常高。自從去年年底開始,這裡的房價不斷地攀升,到達新高的記錄,這也是許多無房者的無奈抱怨。若沒有自己的房屋而必須去租房,與其把錢花費在租金上而沒有帶來任何未來的回饋,不如努力儲蓄一筆金錢去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至少作為一種長遠價值的投資。這是當今許多人所根據的一個在經濟利益考量下的前提和觀念。當然,有誰不想立刻可以購買到自己的房子而不需要去向他人租房,而問題是沒有足夠的一筆錢去支付房子貸款的首期(新加坡為20%)。而且,房子貸款所帶來的負債問題,並不是短短的10年,而多數時候它是長達20-30年之久,而它的長期性程度乃在於你每月能夠償還的貸款數目。這也是為什麼擁有了房屋之後,我們無法停止工作,或者簡單地說,是無法失去工作和收入來源。

身上背負著的債務,使我們需要繼續在努力工作而獲取收入的情況下,償還這筆長期性的債務。而實際上來看,雖然我們看似擁有這個房屋,但它也似乎不是完全屬於我們的,因為我們並還未完全地償還所有的債務。當有一天債務無法被還清的時候,這個屬於我們的房子也許就不再屬於我們的了,這是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因此我們會盡量確保它的債務將繼續被還清到最後,這也是我們繼續努力工作的其中一個“動力”,或者是“壓力”。這是我對我同事的疑問的回應:“我們還可以有其他的更好選擇嗎?”

對於基督徒來說,購屋所帶來的債務問題是需要被認真去看待的。雖然債務從表面上來看並不是什麼信仰或道德倫理的問題,但它卻是左右你生活方式和態度的一個關鍵性因素。我本身並不反對購買房子,我只是認為有必要去針對和重新看待它所帶來的課題:長期性的債務。這是因為這種負債的情況將深深影響我們將會做的許多決定和抉擇。其中一個受影響的,就是工作或者職業。在負債的情況下,我們需要的一個解決方案,就是盡量賺取更多的金錢,以至於可以盡快償還債務。但這樣的心態取向,我們有必要謹慎地檢驗,使我們不至於忽略了基督教信仰的價值觀和恩典精神。比如說,在負債的情況下,我們會盡可能確保本身的收入繼續增加而有所行動,這包括我們如何努力爭取在職場上的優先地位、傾向於關注本身的任何經濟利益、繼續嚮往追求高薪的工作和收入、由於競爭而必須犧牲和捨棄某些人際關係等等行動。基督教常常強調的職業觀,即職業作為服事人的管道,以及管理上帝所創造的世界大地,已經不再是我們主要的考量因素。由於高薪的原因,我們已不在意公司的生產過程是否有違法環保的原則;我們也不在乎公司工廠員工的福利是否被嚴重地剝削;我們無法承擔由於放棄高薪工作而另尋工作的昂貴代價,因為我們需要高薪的收入來承擔我們沉重的債務。這種在負債的情況下容易產生的一種“盲目工作賺錢”的生活方式和心態。反而,這實際上是對基督徒的信仰生命有損,而無法在當今全球化的經濟社會中活出一種另類的門徒生活樣式。

在聖經時代也許並沒有明顯地所謂購屋貸款負債的問題,或者說這種問題並不是當時新約聖經的普遍面對的課題。因此,教會在傳講“購屋負債”的課題上,也許會面對到缺乏處境性參考的困境。就我本身的立場來說,我認為基督徒應該盡可能避免債務,至少避免長期性的債務,而這樣的原則也必須按照各自的現實處境和生活計劃來做判斷,並沒有一個普遍性的標準原則。我盼望有更多關於這個課題的研究和探討,因為它已成為一個非常普遍的社會經濟問題而需要去面對。我個人認為一般所教導的“以盡量賺取金錢來償還債務”是消極性的,因為它無法呈現出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活潑性,以及服事他人的基督精神,反而容易導致陷入一種個人主義的金錢資本心態。基督教信仰需要嘗試去探討並教導信徒如何重新看待購買房屋和負債的問題,而不僅是把這個課題看作為屬於個人事務的問題,也一樣認真地去檢討非個人的社會結構性的購屋問題。

關於購買房屋的一些批判性反思,我在《我是新加坡的「無殼蝸牛」》一文中有分享,可供大家再次參考。以下我將會帶出另一些可供反思的觀點,以及可行的建議,希望為此課題作出一些初步的探討之貢獻,促進更多的反思和討論,並帶來實踐性的可能。



(一)

《我是新加坡的「無殼蝸牛」》一文中,我帶出了一個現今社會人們的普遍意識形態,就是視“擁有房屋”為“成功”的其中一個定義。若你要成為社會中成功的人,其中一個條件就是,你必須擁有本身的房屋,否則你永遠都會被視為失敗者,或者不完美的成功者。這是當今人們購買房屋的一個原因。另一個主要原因,乃在於“怕輸”的心態:趁著房價還不高之時,越早購買房子,越是最划算的,否則你需要付上比他人更多的價錢去購買。我們都是擁有經濟腦袋的思想者(多麼不會思考的人都會計算金錢),都會為本身的金錢精打細算,渴望所投資的金錢可以帶來更大的收穫和回饋。

對於上述提到的兩種想法,“成功的定義”,和“怕輸的心態”,我們都需要小心地去看待,因為這些社會主流性的想法常常未經我們嚴謹的思考就輕易和無意識地滲透了我們的理性中,被合理化為正常的現象和遊戲規則。但作為一名基督徒,我們有必要去檢視這些想法和觀點,以至於我們不被隨波逐流地順從這些思潮而最終為本身帶來災禍。我們要避免陷入這種“成功”的定義,尤其是社會經常會如此來看待和形容我們(我本身就一直面對這樣的掙扎和眼光),使我們感到心裡難受,好像無法在社會的地位中抬起頭來,被視為社會的失敗者,沒有能力購買房屋的無能者,並暗示了你也許沒有高薪的收入,被排除在社會階層頂端的成功群體(我是可以明白這樣的感受)。

作為年輕的職場工作者,不要由於怕輸的心態,擔心吃虧的心態,而衝動地購買了自己無法承擔得起的房屋。這最終導致了在工作上的壓力,以及沉重的債務所帶來的“不自由”。在工作了幾年後一段時期,慎重地思考了自己人生和事業的方向,擁有了經濟上穩定的基礎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房屋,因為這是一項帶有長遠性影響的決定。別過於看待“遲買吃虧”這回事,因為實際上每一個人不能夠真正地預則和確定未來的轉變,而基督徒總要信靠上帝美好的賜予和帶領。

(二)

為什麼我們需要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安全感”也是其中一個主要因素。住所是人們生活的其中一個基本需求,而在基本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情況下,通常我們都無法真正地感到擁有安全感,即使我們是租他人的房子為住所。沒有了自己的房子,“家”看來是那麼的不完整,缺乏了“家”的自由性,無法感到“家”的自由自在的感覺。而當我們終於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屋,我們不再需要為著這種“安全感”而操心和擔憂。

雖然人們總是認為房屋主要是為了生活基本需求,作為居所的一種需要,但當今的消費主義思潮已經侵入了“擁有房屋”的基本慾望,而這使人們對於房屋的需求已經超越了“居所”的需求,變成了一種帶有消費意義的消遣性事務和慾望。我們會要求我們的房屋被設計得有如某某酒店、某某國家文化風味、某某設計師風格等等;我們願意花費更多的金錢去打造一個休閒享受以及耀人眼目的裝飾和設計,不僅是讓自己可以享受在其中的美好,也可以讓進來參觀的人羨慕和誇耀。漸漸地,擁有房屋從屬於基本需求的“居所目的”,變成了一種炫耀性的消費物品,顯示了房屋主人的身份和社會階層地位。

基督徒有必要檢視本身的房屋作為一種“生活的安全感”的心態,以不至於將房屋產業看作為一種生活追求的中心點,這一點我在《我是新加坡的「無殼蝸牛」》一文中有提到。人們的心情和情緒嚴重地跟著房屋價格起落不定,這是由於我們過於在乎本身房屋的價格是否能夠為我們帶來經濟利益,而這成為我們非常關心的事物,而忽略了身邊許多更加需要被關注的事物。人們經常都會處在一種弔詭矛盾的情況:當你還為擁有房子的時候,你多麼的盼望市場房子的價格不會上升,而最好是下跌許多;然而,當你已經成功擁有了房子之後,你多麼的盼望你的房子價格繼續地上升,越快越多越是好,而你卻忘記了當初你希望房價下跌不攀升的心情。當你正在為著你的房子價格的上升而心中沾沾自喜和興奮之時,你是否也意識到這同時也意味著有一些低收入的群體因此無法有能力去購買他們所需要的居所生活需求?

房屋真的成為我們的“生活安全感”?也許未必,因為慾望往往促使我們追求更加豪華的房屋,尤其是當我們可以從現有房屋的售賣中賺取更高的利潤和回饋,以至於我們能夠負擔得起更加美好的房屋。最初的“生活安全感”已經不再是我們的目的,而取代之的是“生活優質感”,意味著一種優質的生活形態。在如此“過剩”的條件下,上帝作為“生活的安全感”是否還是當初那樣的真實性和貼切性?



(三)

當房屋不再被單純地視為一種生活基本需求,而是意味著生活的一種優質形態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互動也會跟著受影響。由於房屋象徵某人的社會地位和生活形態,因此我們對某人的印象和偏見難以避免地先入為主,以他們的房屋的“豪華程度”為根據。因此,當人們搬新家的時候,特別舉行House Warming邀請親朋戚友來參觀,而往往我們有時候需要將房屋“打扮”得好看,以至於不會“蒙羞”。

在這方面尤其對教會來說是需要特別留意的。許多時候,教會都有家庭小組的聚會,設定在某人的家裡進行。對於那些擁有優雅好看的房子的信徒,當然都會非常願意開放自己的住所來進行小組聚會和活動,而往往其他的信徒會因此感到羨慕。然而,若可以的話,教會需要幫助信徒明白一個人的房屋的豪華簡陋並不代表一種不可見人的羞恥,而房屋裡面所承載的“家”才是基督教信仰所看重的。教會信徒更應該選擇去參觀,或者在這些不豪華的地方進行聚會和活動,不僅讓這家的主人將焦點從簡陋的建築物轉移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也看到基督教信仰群體彼此關心生活上的需要,了解信徒現實中的生活情景,更同時成為對那裡簡陋地區居住的居民的一種活生生的見證:作為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地上代表“教會”,謙卑來到貧窮和不起眼的社會群體中進行關愛的服事和接觸。教會的恩典式見證的行動,並不只是透過“豪華的建築物”中來吸引人,更是在“被邊沿和不被看重的地區”中進入人群中,把恩典施予出去。

而最後一點要提及的,乃是聖經裡經常談論的“善待寄居者”的教導和誡命。“寄居者”象徵著沒有居所的群體、面對生活需要有缺乏的群體,甚至包括那些面對社會不公平對待的邊沿群體。這方面尤其是要針對那些擁有房屋產業,而透過出租而獲取經濟利益的基督徒。這並不表示基督徒不可以從出租房屋賺取額外收入,而重點乃是我們是否有基於“善待寄居者”的教導原則為出發點,來看待我們的產業。若我們將自己的房屋產業視為上帝的賜予,而上帝也是那真正的擁有者,那麼我們將如何看待那些真正需要房子居住的“寄居者”?我們是否擔心“吃虧”而必須根據市場所設定的離譜高攀租金價格來出租給那些也許負擔不起的“寄居者”?我們是否按照“善待寄居者”的教導,施行當今社會所嚴重缺乏的“行公義,好憐憫”的恩典行為,讓那些有需要的寄居者從中領受到上帝對他們的護佑和看重?若信仰需要考慮作為一種經濟的理性計算的“吃虧”,信仰將永遠無法完全地展現出“禮物的恩典”。



結語:

教會作為代表基督的一個另類群體,在其見證上不應該僅是一種“做事情”的道德善行,而也應該是注重一種以其基督教信仰為“信念和精神”來活出一個另類生活方式和原則的社會性門徒群體,為當今教會外的社會提供另一種天國式的生活方式的可能選擇,叫周遭的人看見了便可以認出我們是天國的子民(而不是認出那懸掛在建築物高處的宗教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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