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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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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March 2012
Isaac Goh 加恩

基督徒應該上街示威嗎?一個基督教倫理的爭議

引言:

上個週末出席了一場曾思瀚博士的《約翰福音》研經會,在最後的提問時段,曾博士回應了一個問題。雖然曾博士只是一個簡短的回應,但直到如今我還是印象深刻。今天,我又想起了這個問題,因此在這裡分享我個人的看法。在這裡先重申一件事:這是一個屬於我個人的神學立場的表達,也許會是帶有爭議性,但我卻認為討論越有爭議性的課題才是有趣的,而這是當今教會非常需要的一種開放性的理性討論和交流。如果教會外的社會都可以開放性地進行這樣的理性討論和交流意見,為什麼基督的教會無法做得到?

爭議性問題:基督徒應該上街示威嗎?

“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我相信沒有比最近這段時期更加合適地探討這個具爭議性的課題。這是由於最近大馬開始“流行”了這種上街運動,從去年709的上街示威,到今年226的反稀土公害大集會,再到上個星期325的華教抗議大會。許許多多的人士都積極參與和響應這些政治性的社會公民運動,就連一直以來都保持沉默的基督教會也有部分起來參與,特別是年輕和知識分子的基督徒。因此,教會裡或多或少都有聲音在問:基督徒應該(被鼓勵)參與上街示威嗎?或者說,參與這些具有政治性的社會運動?

關心國家政治和社會時事的我,這個問題自去年709事件時已經浮現在我的深思中,總希望可以聽到教會對這方面的立場和回應。坦白說,這個議題是一個令人(尤其是基督徒)非常尷尬的課題。因此,我不會想要刻意去問教會,尤其是教會牧者和領袖。我認為這有時候會令到他們感到陷入一種難堪和左右為難的情況。

“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到底這是一個什麼問題?神學立場的問題?教會權威的問題?政教分離原則的問題?還是一個屬於基督教倫理的問題?我本身會視之為基督教倫理的問題,因為對我而言,基督教倫理是一種屬於公共性的領域,簡單說,就是一種公共神學。“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這是一個公共神學的議題。

曾思瀚博士的回應:按照各人所賦予的恩賜服事

當晚曾思瀚博士分享了他個人的看法來回應這個問題。我倒覺得他的看法還蠻與眾不同的,至少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是-非”的立場。曾博士的回應:“基督徒應該按照各人所賜予的屬靈恩賜來服事。”這是一個開放性的立場,但卻不乏聖經原則的根據。或者我可以這樣說,這是一種後自由的立場,即根據當今多元性的處境下的一種傾向於彼此尊重的處理方式。

若根據保羅對教會屬靈恩賜的教導,聖靈按照上帝的旨意,賦予每一個基督徒各自的屬靈恩賜,而屬靈恩賜的宗旨乃在於建立基督的教會。若我們都認同基督的教會有職責去關心社會和國家,而這也是基督福音的其中一個重要面向的話,那麼,我們的問題就在於“恩賜的外在形式和表達”。比如說,關心社會和國家是教會的其中一個重要使命,那麼,聖靈賜予個人在這方面的恩賜雖然在外在表達的形式上會有不同,但其恩賜內在的核心宗旨卻可以是相同的。換句話說,在關心社會和國家的服事上,每一個信徒可以按照他們各自的恩賜去服事,如:寫文章回應、教導和訓練、證道傳講、禱告和敬拜,甚至上街示威等等不同的外在形式。因此,並沒有任何一種“正確”的服事方式,而只有正確的心態和動機(我會在以下談論這方面)。在關心政治時事的事情上,有些基督徒有不同的恩賜,而我會形容這種恩賜為一種“生命的熱誠”:上街示威的恩賜、有政治性影響的恩賜、對政治和社會關懷的恩賜等等。聖靈賜給某些人擁有在這方面的熱忱和感動,這可以是一種認識本身恩賜的方法。而教會在這方面的責任,乃是鼓勵其信徒更開放性地去認識,以發現本身的恩賜。若沒有嘗試去認識和接觸不同的領域,如何可以發現本身的恩賜和熱忱?嘗試去認識和接觸一些不一樣的領域和事物,其實是讓上帝的聖靈為教會打開更大的窗戶去參與上帝國度的事工。這是關於教會本身向外的“開放性”問題。

因此,回到我們的問題:“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我認同曾博士的看法,就是按著聖靈在你我身上的恩賜去決定。我們也可以從教會歷史的偉人身上看到這個道理,如保羅和彼得,或是近代的巴特(Karl Barth)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這些神學家:上帝沒有感動巴特如潘霍華般站在前線去參與刺殺希特勒的行動,而上帝卻感動潘霍華如此行。因此,這裡沒有“是-非”和“對-錯”的“正確”問題,而我認為真正需要探討的問題:正確的心態和動機。

屬靈恩賜:愛的表現

關於屬靈恩賜,我認為這不只是涉及一種“個人”的恩賜,它也可以是一種“教會群體性”的恩賜。有些教會在某方面的事工是比較有“恩賜”,比如說,有些教會在音樂敬拜方面較有恩賜,有些教會則在教導和訓練方面較有恩賜,有些教會則在禱告方面較有感動和熱忱,有些教會則在參與社會性關懷行動上較有熱忱。我認為,沒有一個教會是十全十美的,也沒有一個教會是可以完全到達Rick Warren在《直奔標杆》裡的全部目標。上帝讓教會不完美和有缺乏,為要促使教會或宗派之間學習合一的功課,以及如何彼此批判性的互補。這是上帝在恩賜的賜予方面的多元性作為,讓不同的信仰上帝的共同體之間可以學習彼此欣賞,互相學習,甚至彼此相愛。

教會在恩賜最大的問題,乃是時常傾向於看自己本身的恩賜為最重要,而往往缺乏一種彼此尊重的合一精神和態度。我們總是認為其他教會在某方面做得不夠,因為我們的教會非常看重這方面。但我們卻沒有用同樣的方式去批判自己,是否也在其他方面做得好。也許,不同的教會和宗派都擁有不同的神學立場,但恩賜最重要的不是堅持本身的神學立場,而是如何建立基督的肢體,基督的教會,而基督的教會不是意味著你本身的教會,而是基督的眾教會。恩賜就是為了要建立基督的教會,並宣揚基督的福音。

保羅已經在哥林多前書給予教導我們,恩賜的最重要原則:愛上帝,愛他人。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1-3節)
對我而言,愛上帝和愛他人不是分開的兩回事,而是同一件事。愛上帝的最佳具體之表現,乃是去愛他人。若連看得見的弟兄也無法去愛,那我如何愛那看不見的上帝?我並沒有反對敬拜式的“愛上帝”表現,只是覺得不應該停留在此而感到滿足。我曾經也是傾向於這種“敬拜式”的愛上帝表現,但如今的我發現基督並沒有教導我們如此。上帝沒有要求我們需要時常在口裡說“我愛你”(上帝不是你的女朋友,也不是自戀的,不需要我們時常對他說“我愛你”)。我認為,上帝看到我們的內心深處,曉得我們對他的愛,並吩咐我們:若你愛我,就去愛那些我愛的人們吧。還記得耶穌問到彼得不耐煩的問題嗎?你愛我嗎-你知道我愛你-你牧養我的羊。你愛上帝嗎?若你愛上帝的話,那麼就去到人群裡去愛那些人吧,你將會在人群中找到耶穌。

結語:愛你(神學上)的仇敵

教會合一的問題,常常是在於神學立場上的不同和分歧。然而,這也是教會之間表現出基督之愛的最佳考驗處境,考驗著教會如何在基督裡彼此團契。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ergen Moltmann)如此形容“團契”:
對於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來說,團契指的是與那些不同於我們的人的團契,團契是指與那些已變得陌生,已變得不同於我們的人的團契。這種原則的力量不在於友誼,不在於對相似和美好的事物的友愛(philia),而是在於對不同、異質和醜陋的事物的創造性的摯愛(agape)。它的稱義原則不是相似性,而是對異他性的稱義。
最後我藉著以下這個之前分享於Facebook的心得作為結束。

《愛你(神學上)的仇敵》

該如何去愛對方,尤其是當我們面對的是關於在神學原則上分隔我們的爭議?

我們多希望可以處在沒有爭議的環境,然而即使在初期的基督使徒們也難以避免在神學上有爭議。如果我們真的關心聖經真理,我們也將無可避免地面對意見不合的情況,而這正是考驗我們愛的最佳時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的真諦〉,不只是關於婚姻,更是針對教會在神學和教義上的紛爭。當我們從以這角度去重讀〈愛的真諦〉時,我們會看見這裡所展示的教會信徒在衝突時的愛之表現,這更是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那愛的樣式。

當我們發現教會有問題時,當我們有衝動要糾正朋友的神學想法時,或當我們正要表達我們不認同的意見時(比如在網上)。請再次回想和反思這〈愛的真諦〉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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