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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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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pril 2012
Isaac Goh 加恩

我選擇擁抱貧窮者:恢復人性應有的尊嚴

剛過的週末上了吉隆坡一趟,純粹只是走走,因我喜歡走在城市中,觀看城市中的情景,體會在其中的感受。吉隆坡算是個大都市,雖然外表上看來是高度發展和富裕,但在不同的角落卻仍舊可以發現許多被排除在城市外的貧困現象。來到Pudu附近的地方吃東西,看見那裡地區的街頭上有許多外勞、流浪漢、討錢的、街邊做買賣的。整個地方給人的感覺蠻複雜和骯髒,這也許讓一些人感到很不安全、不舒服。我相信不會有多少人喜歡這樣的環境。

繁華的城市,讓許多人在她的消費世界裡沉醉和快樂,忘卻了這城市中有許多仍舊處在貧窮水平的邊沿群體。這些貧困群體雖然處在城市中,但卻無法融入這個城市社會裡,只能在這個城邦的邊沿外隱藏著、觀望著,似乎他們不屬於這個城市的一分子。他們並沒有經濟能力去過著基本的城市素質生活,而往往被逼在許多現實掙扎中求生,活在生活條件惡劣和不足的情況下。他們都是屬於不被受歡迎的邊沿分子:外勞者、街頭流浪漢、低收入群體、非法偷渡者、討厭的乞丐、路邊討錢的。

不只是在吉隆坡這個大城市,靠近新加坡的新山(Johor Bahru)也可以輕易地看到這種情景。週末一有時間,我都會選擇過去新山。這並不是為了想去那裡消費玩樂,而是希望可以去看看新山城市那裡的情景。許多人到新山,都會選擇在購物商場裡打發時間、消費購物、吃喝享樂。若你曾出去到購物廣場外,你會發現其實外面的世界是複雜的,充滿著許多外勞和貧困者。這些外勞者都不會想要進入購物廣場裡,因為他們清楚知道他們的身份,不屬於裡面世界的身份,甚至不想要因此被那些消費主義的眼神所藐視,而只能呆在廣場外的周圍流蕩。這是一個非常諷刺的城市現象:這些人是被排擠在消費帝國之外,他們的身份不被容許加入這個以金錢為消費的世界。

雖然廣場外的世界是炎熱的,但我並無法安心地在裡面享受舒適的購物廣場氛圍。而我選擇到外面去,我選擇在外面享用飲食,我選擇把錢拿去購買那些坐在路邊賣紙巾的貧窮者,我選擇把那些錢給予那些帶著大小孩子坐在路旁討錢的寡婦,我選擇把錢捐給那些站在廣場門外的瞎眼的和殘障的。比起那些人的需要,我選擇捨去本身的娛樂和消費,只希望可以看到他們的笑容。

每一次當有人前來向我討錢時,我有時候會想像:如果我是那個討錢的,我會有怎樣的感受?過去我曾有如此的想法,就是認為有些討錢的人士並不值得幫助,因為他們還年輕健壯,可以去工作幹活。但如今我已不會如此去想。對我而言,凡是來我面前的,我都有責任去幫助他們,因我知道,這個看重金錢的城市社會,貧窮的問題不是個人問題(年輕或健壯),而是社會問題。這些人往往已被競爭的社會排除在外,要找到一份工作都不簡單。因此,我不會只憑著這簡單的理由而拒絕施予幫助。

但我想,最重要的並不是給予他們金錢上的幫助,而是給予他們人性的尊重。有時候,我們會快快地拿出錢給予他們,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發他們離開。雖然他們正向我們討錢,但他們所需要的並只是金錢,也包括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交流。為何我們不能給予他們一點笑容,與他們說一兩句話,讓他們感覺到“有人向他們說話”的社會溫暖,而不是使他們感到“我們不是屬於這裡的一分子”的羞恥而想要盡快離開。

在我家附近的購物廣場外,常常坐著一位年老的乞丐在討錢。新加坡人都樂於慷慨地施捨於乞丐,但有時候那種匆匆路過而從口袋裡拿出一些錢來施捨的行為卻顯出了一種僅是為了盡上道德義務的虛偽態度。為什麼我們不能在給於乞丐金錢的時候,輕輕地蹲下,輕輕地把錢放下(而不是丟下去),並給予溫暖的微笑,或一句簡單的 “你好”(不好意思,我不會說“耶穌愛你”,擔心他誤會耶穌只給予他這麼少錢)。請記得,你不是在施捨,而是在分享。請尊重和敏感於他們的感受,這是你能夠給予的最好禮物。

也許你會想知道,為什麼我如此在乎貧窮?在大學時期,我真的經歷了“貧窮”,這並不是我自己的生活上面對貧困,而是我遇見了貧窮的人。這段與貧窮相處和對話的兩年多日子,讓我對貧窮有了深刻的反省,成為了我生命中一段無法被抹去的記憶。

那段日子,我因參加了新山教會的短宣而認識一位年老的婦人,我都是用“婆婆”來稱呼她。由於她面對經濟困境而被趕出住處,在無家可歸的情況下我們接觸了她。原本過著正常生活的她,由於健康出了問題而無法繼續工作,生活逐漸陷入困境。沒有人照顧和無居所的老婦人,教會也只能給予短期性的經濟資助。雖然嘗試了許多辦法幫助她,如尋找房子、送去老人院等,但最後還是被逼選擇住在一間簡陋的小木屋。當教會覺得無能為力繼續幫助她時,我也不知所措,因為我一人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當時候我只是一名大學生)。然而,當我看到她在別人家園前面的一塊小空地那裡搭起簡陋的小木屋,住在這樣一個惡劣的環境下,我真的無法忍心拋棄她不理。我選擇繼續探訪她,成為她的朋友,而她就像把我當作自己的兒子一樣看待。

就這樣的兩年多時間,我定期地去探望她,給予她一些金錢上的幫助。每一次來到她的居所時,我都會想像她每天是如何度日的。看見她所煮所吃的食物,我便立刻帶她出外吃些好的。雖然很多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叫我帶她去教會信耶穌,但我知道她是難以進入教會的。教會是否能夠(長期性)容得下她的存在,我是質疑的。我並不認為她當時最需要的是信耶穌,雖然我還是分享了耶穌基督的福音給她,但我並不認為她聽得明白。我只清楚知道,她當時最需要的,乃是社會的接納和活下去的尊嚴和勇氣。

我曾經如此認為,只有當自己富足時,才有能力去幫助貧窮者。因此,過去我被教導要努力賺錢來幫助窮人。但老實說,我經歷過不足和富足的這兩種不同處境,而讓我真正體會到幫助貧窮者的,乃是前者。前者乃是當我還作大學生的時候,而後者乃是當我開始工作而變得富足的時候。有時候,當我們拼命努力去賺錢的時候,反而會被這種追求金錢的成就感和慾望給轉移了目標,使我們忘記和忽略身邊需要幫助的人,而取代之的乃是追求消費的快樂感。這是我來到新加坡工作後的感觸。反而,當我還作大專生的時候,有一次幫助婆婆的特別經歷,是我如今仍舊堅持關懷貧窮的動力和真實體驗,或者這可以說是上帝讓我經歷他的恩典屬性。

當時作為大學生的我,生活經費都是來自家人的有限供應,因此無法隨意花費。因此,每次給予婆婆的一點經濟資助,都只能瞞著家人。記得有一次,婆婆病倒了。我由於擔心而堅持帶她去看醫生,但婆婆拒絕,因為身上沒錢,而我自己也正處於經濟不足的時候。最後,我還是堅持去看醫生,決定把僅有的金錢派上用場。心裡默默地禱告上帝,求他為我供應所需要的。看了醫生後,醫生問我與婆婆是什麼關係。我告訴醫生,我只是一個關心婆婆的大學生,並告訴他婆婆貧困的生活狀況。在還錢的時候,醫生只是收了我象徵性的十元。那一刻,我感動地流淚。

將婆婆送回她住所後,我原本想要給予她一些金錢,但身上的錢確實所剩無幾,只能默默地祈求上帝親自供應。(那時候剛從家鄉回到大學,媽媽交給我一些日常用品:Milo三合一、健康餅乾、即溶麥片等等食物)婆婆跟我要些錢去購買一些東西,但我已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給予她,唯有問她需要些什麼,然後我嘗試去購買給她。沒想到,她口中說出了三樣東西:Milo、餅乾和麥片。當時候的我,在騎著摩托車趕回去家裡去拿那些食物的路程中,我再次感動地流淚。我感動的,不是因為上帝聆聽了我的禱告,而是上帝聆聽到她的需要,上帝知道她的需要,因此那些媽媽交給我的食物其實並不是給予我的,而是上帝一早透過媽媽給予我去供應婆婆的需要。上帝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需要,他一早就已預備。他沒有忘記貧窮者,而透過他的子民去關懷他們。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經歷,在我覺得自己“一無所有”的時候,我仍然“還有”恩典,以至於我能夠繼續去施予和祝福。

曾經有大學朋友勸告我,叫我放棄協助婆婆,因為這只會讓我反而陷入困境,畢竟我來大學是為了唸書而不是做義工。我沒有忘記他們曾如此的質問:“一旦你因著同情心而陷入其中,你將難以自拔。你將陷入左右為難的情況,最終搞到自己也不好過。”他們也諷刺地說:“你幫助一個婆婆,但世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婆婆等著你去幫助,難道你能夠幫助這些所有的人嗎?這樣的有限幫助是否有用?”

我曾經也想過朋友所批評的話,但是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讓我選擇堅持下去。每一次想起特蕾莎修女,我就會有種被鼓勵的力量去付出關懷。1979年當特蕾莎修女領取諾貝爾和平獎時,在致辭中如此說道:“這個榮譽,我個人不配,我是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窮人、病人和孤獨的人來領獎的,因為我相信,你們願意藉著頒獎給我,而承認窮人也有尊嚴。”她正告訴我們,所有的人,包括窮人都不僅需要活著,還需要愛,還需要有尊嚴。以窮人的名義領獎,是因為她一生都以窮人的名義活著。貧窮,並不是關於經濟,而是關於在人性中看到尊嚴和關愛。這位偉大的修女要恢復的是人的尊嚴,任何人都應該有同樣的人格和尊嚴,她要給予的首先是愛和尊嚴,其次才是別的什麼。

特蕾莎修女曾走在街上,看見一個老人低頭站立在馬路邊,她就走過去握住他的手,並不說什麼,只是這樣的握著許久。老人抬起滿是淚水的臉來,輕輕地說:“謝謝你,很久沒有接觸到這麼溫暖的手了。”人們恐懼貧窮和疾病,但是更加恐懼的是被討厭、被忽視、被遺棄的感覺。特蕾莎修女說:上帝創作了一個富足的世界,足以養活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如果有人因為飢餓而死去,一定不是因為食物不夠,而是分配出了問題。生存權是上帝賦予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從他手中奪走。

有一個馬上要離世的人對特蕾莎修女說出最後一句話:“我一生活得像條狗,是你讓我死得像個天使。”沒有人看見過耶穌,耶穌當年和窮人, 痲瘋病人在一起的那一幕沒有人見過。但是卻有許多人親眼看見特蕾莎修女從水溝裡抱起被蛆蟲吃掉一條腿的乞丐,看見她把額頭貼在瀕死的病人臉上,看見她把愛滋病患者緊緊地摟在懷裡,告訴他們:“耶穌愛你,他在天上等你。”

特蕾莎修女,讓我想起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的時刻,對著旁邊同釘十字架即將死去的那位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與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我相信,這是那位強盜他這一生人活得最感到有尊嚴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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