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Powered by Blogger.
4 August 2012
Isaac Goh 加恩

成為消費者社會中有信用(卡)的人

最近幫忙屋主申請一張信用卡,而在整個申請的過程中,讓我“看見”了一些事物,重新去思考關於“信用卡”(Credit Card)這東西。由於屋主近期的經濟狀況不佳,經常面對開銷支出不敷,有時候甚至需要向我暫時借些錢。於是,我建議他不如去申請一張信用卡,至少在緊急的時候可以暫時解決,下個月才需要還清卡債。

由於屋主學歷不高,我幫忙他填寫表格。當填到收入的部分,我才知道其實他的月薪無法不符合信用卡申請所定下的最低收入資格:月入新幣2500。老實說,我還蠻驚訝的(因為沒有想到屋主的收入其實是蠻低的,若按照新加坡的平均人口收入)。我只好坦白地告訴他這個“壞消息”。當然,他聽了後感到很失望。他告訴我說,他申請信用卡不是為了什麼消費,只是用來當作財務緊急時的暫時解決方法。我當然可以明白他的感受,只是現實就是這樣殘忍,只有符合資格的人才可能獲得。

申請信用卡的資格,申請者的收入是最主要的考量條件。因此,那些收入沒超過所制定的最底線,是無法成功通過批准。那麼,為什麼要限制不讓低收入者可以持有信用卡?多數的我們都會如此認為,那些低收入者無法有能力償還卡債,這最終反而會導致他們陷入更嚴峻的財務狀況中。在我們的普遍想法中,低收入者就是沒有經濟能力者。

在經濟學裡,有一個叫做“贏家通吃”(winner-take-all)的市場理論。根據“贏家通吃”市場的理論:績效方面的微小差異,能造成回報上的極大差異。打個比方,這類市場,我們最熟悉的應該是娛樂界和體育界。最優秀的女高音可能只是比第二優秀的好那麼一點點而已,但在一個大多數人只從MP3播放器或電腦上聽音樂的世界,沒人需要第二優秀的女高音。在這樣的市場,最優秀的女高音必定一年能賺取七位數的薪水,而第二優秀的女高音可能連本身的生計都難以維持。這樣的市場也造就了當今許多大學不斷努力去追求“大學排名”的遊戲。

若按照“贏家通吃”的理論來看待申請信用卡的情況,若申請資格的最低收入是2500,那麼只有那些月入至少2500的申請者可以成功申請信用卡,而那些收入少於2500的只能被拒絕於這門檻之外,即使他們的收入與那些成功者的收入僅僅相差100-200。那些收入2500的人可以申請許多信用卡(可能超過5張),而那些收入只有2300的人連一張都申請不到。若回到剛才我們談到的可能因素,即“那些低收入者無法有能力償還卡債”,比起低收入者多200的人未必就真的有能力償還卡債,也許他們也極大可能會陷入債務危機。

對我個人來說,只要你是擁有固定收入的人士,你就應該有資格申請信用卡,而信用卡的數額限制是根據你的月入而定的。你的月入2500,你就可擁有2500的額限;你的月入只有1500,你就可擁有1500的額限。有時候,我覺得反而那些低收入者更不容易陷入債務危機,因為他們總會比那些收入高的人更加謹慎用錢。

其實,上述談論了這麼多,我主要還是想要探討一個重點:信用卡與消費者社會的關係。

若從消費者社會的框架去理解信用卡,我們也許會看見這背後的一些消費社會的意識形態和現象。若我們嘗試去留意大多數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所制定的最低收入數額(新加坡是在2500以上),我們將會發現這些公司和銀行其實是有他們所要針對的對象:中產階級人士。中產階級惡當然多數都是屬於專業人士領域,擁有高等學歷,而且大多數都是嚮往和追求更優質的生活的都市人。2500就剛好是新加坡的大學畢業生出來社會工作的平均月薪。

因此基本上,這些中產階級的專業人士都是信用卡公司想要針對的大多數群體。為什麼?這與我們當今所處於的消費者社會有極大的關聯。我在《消費者社會的新窮人:常常有窮人與我們在一起》一文中有稍微談到社會學家鮑曼(Zygmunt Bauman)關於消費者社會的某特徵和現象,即“新貧窮”或“新窮人”(new poor)。根據他的理論,“新窮人”是屬於有缺陷的消費者(有缺陷、有欠缺、不完美和先天不足的)。在消費上有缺陷,意味著無法正常地進行消費活動,因為金錢的極度匱乏。面對消費者社會所提供的各種多姿多彩的選擇,這些收入僅僅只能維持基本生存需求的有缺陷消費者,他們無法購買和做選擇、不能隨心所欲地享受在消費者社會的世界。換言之,他們的缺陷導致他們在這個消費世界變得格格不入。

更主要的,也是基於有缺陷的“新窮人”經常被視為難以被激起慾望的群體,就如一般人所認為的,這些低收入群體沒有能力進行消費,尤其是慾望所帶來的消費行為。就好像我的屋主所說,他想要持有信用卡僅是為了當作一個解決緊急需要的暫時方案,並不是用來做消費式的開支。

若從信用卡公司和銀行的利益來理解的話,透過信用卡所作出的越多消費將為他們帶來更多的收益,因為他們可以從每一個信用卡的使用當中抽取一點佣金。因此,越多的信用卡消費,就產生越多的收益的可能。我們可以從許多商家與信用卡公司合作,推出許多吸引人的優惠,鼓吹更多的使用信用卡來消費。換句話,信用卡的真正目的,其實在於鼓促進和鼓吹大量的消費,挑起消費人的慾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麼信用卡的最低薪水被制定在那些中產階級的專業人士的最低收入,這是因為他們是“正常”的消費者,有潛能和慾望的消費者。信用卡公司絕對不會願意花心思在那些“不可能”帶來消費的可能性的“新窮人”。

信用卡的“取名”是非常有意思的,因為它涉及了一個重要名詞:信用(Creditability )。信用是一個屬於社會性的概念,只有在社會群體中才有“信用”的可能(在無人的荒島上,你無法找到和證明什麼是信用)。信用,也意味著一種在道德上的意義,一個被道德社會中所共同認知的重要品德或德性。當信用和信用卡被關聯起來時,這似乎在告訴大家:持有信用卡的人,是有信用的人,至少是被信用卡公司和銀行所承認的“信用”。你的收入越高,你就能夠持有更高檔的信用卡,也意味著你的“信用”程度更高。因此,這些具備高信用的人士,可以獲得許多消費社會的特權(privileged member),因為他們在(消費)社會上是被承認擁有高度信用的人。至於那些沒有信用卡的人,他們所感受到和承受的羞恥感,往往來自“沒有信用”的社會地位。他們被視為“無信用”或“低信用”的人士,嚴重地將他們的德性給貶低。

有信用卡的人,等於有信用的人?

要生存在這個資本主義下的消費者社會,你就得要成為“有信用”的消費者,而“有信用”的消費者需要持有信用卡,這是作為消費者社會裡的消費人的最佳“身份證”,證明你在這個社會的消費“品德”。有人說:鈔票不是萬能的,有時候你還需要信用卡。

以下是一個很有意思的VISA信用卡廣告。我覺得它裡面的批判性信息是很諷刺的:“唔好阻住個地球轉”,你認為呢?

  • Blogger Comments
  • Facebook Comments

1 comments:

  1. 你真愛思考~~連一些生活小事都能思考得那麽透徹~
    佩服!!

    ReplyDelete

Item Reviewed: 成為消費者社會中有信用(卡)的人 9 out of 10 based on 10 ratings. 9 user re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