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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向康希道歉,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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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第一段影片:原來台灣教會人口增加是因為康希?哈哈。
ReplyDelete把第一個剪輯過的影片放上去的人很有意思 因為他沒有放其他關於基督教的任何影片 也許 就只是想要好好得出個風頭吧 也的確弄得滿城風雨 如果焦點是某位牧者 那一定失焦 如果失焦就需要到神的面前悔改 重新對焦 神所重用的僕人並不一定需要很有名氣 很有恩賜 很有口才 很有魅力 但一定柔和謙卑 耶穌不高 不帥 不會十八般武藝 不指高氣昂 祂謙卑到為我們死都不為自己爭辯 也不為自己求賞賜(或者像個跟天父要糖吃的小孩子)我覺得賞賜有神的時間 如果已經現在就賞賜了 也很好 就是末後的時候該燒的都燒掉了 存也存不到永生 保羅得著賞賜了嗎? 還沒有耶 許多當時所種的仍然在結果子 沒有到定時 神也不會給賞賜的
ReplyDelete但是 一顆敬畏神的心一定要有的 認識神是公義聖潔 祂的公義法度才是真的 祂的慈愛是要我們有機會悔改 不是要我們隨著自己的情慾度日的
在美国,也常出现类似的教会丑闻,但主角都自认罪,下台。为何到了亚洲,丑闻主角还要死撑,直到法庭下判?
ReplyDelete我本人並不贊成FB裏該文的斷章取義以及硬把sorry譯成apology。我也反對讀者回應裏很多極端甚至暴力的言論。但是我也有話要說。
ReplyDelete(a)引述:“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向上帝呼求為何離棄他。上帝對耶穌的受難表示難過,因為他必須經歷磨難,才能成為救世主。康希描述當他看到這一段時,突然不能動彈,全身發抖,他的感受跟當時的耶穌一樣,感覺上帝已舍棄自己,讓自己備受攻擊。”
----這段話語,咋看似乎沒有問題。
(b)引述:“對於上帝對康希說“Thank You”,我認為這未必一定要解讀為“上帝感激康希”,好像意味著上帝需要康希的幫忙,而因此表達謝意。“Thank”之詞也可以意味著一種“賞識”和“肯定”的意思(Appreciation),對於某人的作為而表示肯定的賞識,這可以算是一個讚賞。”
----當然,Thank 一詞是可以有超過一個意義的,但是語言的使用,最重要的是看聼者在此時當下最有可能接收到的訊息,而不是要求聽衆在一秒鐘之内在腦裏番查Thesaurus來看看Thank字究竟還有沒有其他可能的意義。提醒大家,那是一場講道,不是學術講座。“My son, Kong, thank you… Thank you for going through this. ”這一句話,根據我們20,21世紀的口語通常用意,不是明明在說上帝對他說謝謝嗎?如果這也可以被explained away,我想我需要再上英語基礎班。
現在,我們把(a)和(b)放在同一個context來看,隱藏的信息不就很明顯了嗎?此君有明顯的意圖自比耶穌,也把自己個人的苦難(我對使用此字眼有保留)“幾乎”與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相提並論。老實說,就算作爲一個平信徒,我都懂得我們無論受什麽苦,都完全、根本無法與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相提並論,更何況是一名牧者呢?
最後,我把我在那邊的回應抄在下面:
I like to read biographies of great Christian pastors/missionaries like Hudson Taylor, Billy Graham, Stevenson, Oswald Chambers, Dawson Trotman, Mother Theresa, etc. None, I repeat, but NONE of them, is anything closely resembling this couple Kong Hee & wife. I shall repeat this: "...when in doubt of whether someone is of God or not, use this simplest litmus test: "Is he bringing more glory to God, or to himself?""
以一位朋友對我文章的看法作為回應:
ReplyDelete“就我看來,加恩這篇文章是對幾乎一面倒的議題提出另類的可能性(基本上跟前些日子那篇同理看待被羈押上士的文章出發點相似)。他的論述模式不是先行設立判準、判斷對錯,進入神學討論,而是先從檯面上的證據盡可能同情、合理地重構事件的始末,並且將受批判者的論點盡可能合理化(通常,不管批判者或被批判者雙方的觀點,難免會有不少建立在無可查證的預設上,但多數人一面倒的期待容易使得我們錯估某些假設論點的合理性,或直接善惡二分之後片面地接受特定的觀點);並且透過這種可能性進一步反省「上帝是否要透過這樣的事件讓我們看見什麼,並進行反思和教導?」因此他檢討了我們是否以一種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態度看待自己。另外,文章中看來將康希的表達視為一種訴諸情緒感染力的風格,而不是神學立場告白(當然,一種誇張到以假亂真的風格是否屬於欺騙可以再討論)。接著便從修辭學風格的角度下來反省福音派是否以不能說的祕密的形式,追求相同的「敬拜經驗」。於是乎,這篇文章比較接近一種對批判者的內部批判,而非不是為康希辯護(畢竟要說上帝會為他說)。僅屬個人淺見,不代表作者立場。”
推薦你看一篇文章,基督徒與成功神學 http://tw.myblog.yahoo.com/jw!EP.erVyLCRafwvvc1sg-/article?mid=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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