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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ebruary 2012

2012年農曆新年的主題:回家

今天是元宵節,意味着華人農曆新年的尾聲。時間就如此飛逝,轉眼間長達兩個星期的新春節期就這樣的結束了(我相信許多人的新年心情,其實已經在上個星期開始上班工作就已經完全宣告結束了)。回想起今年的新年,對我而言,我有很深的感觸,雖然我並沒有放很長的假期(僅休假一天而已)。若要我為這次的新年給予一個整體性的主題,我會選擇這個主題:回家。

“回家”這個概念通常不會時常出現在小時候的我們腦海中,因為當我們幼小的時候,我總是喜歡“不回家”。我們比較嚮往外面的世界,我們不喜歡呆在家裡,我們不想要回家。我記得小時候時的我時常在父母親面前任性地鬧著不要回家。而到了中學時期,交上了一班朋友,喜歡時常出外遊玩。若有機會的話,更想要在朋友家過夜。家,從來不是我們所嚮往的地方。

中學畢業後就離開家鄉,來到遠方的大學求學生活。大學畢業後,踏入了職場工作,漸漸遷離到鄰國的新加坡謀生,而就這樣地在異鄉生存了有十年之久。這時候的我才慢慢地體會到對家的嚮往感覺,那些對家的記憶頓時變得那麼真實和渴望性。這時的我,好想回家。

過去一直所嚮往的大城市生活,渴望體會那美麗繁華的城市所帶來的愉悅和快感。如今住在這陌生的大城市裡的我,卻渴望一種回家的感覺。

就如一位網路作家對“城市”的現實之生動描寫:

城市是多麼的強大,多麼的完善,他有一整套堅不可摧的價值體系,讓你去遵循。城市不允許你有一絲的出離心,你必須全身心地投入,才可以於其中生存。然而他卻也時刻地逼迫著你的出離,他總有辦法讓你的心不得安寧,不斷地讓你意識到,他所提供的,都不是你想要的。他催眠著你,讓你以為,你要的就是他,你卻很不配合地掙扎著要醒來。

你一次一次地離開,又一次一次地回來,就像是一個詛咒。但是你又能從哪裡離開呢?城市和城市都一樣,山里面住久了,山也會變成另外一座城。也許在任何一個地方久了,都會被任何一個地方所催眠,都會產生一種幻覺:哦,這就是我想要的了,我將為之奮鬥終生,肝腦塗地。幻覺和幻覺之間那個關於真實的縫隙,我滿心委屈地,看著它被慢慢填滿。(扎西拉姆·多多

我想要回家,而回家意味著什麼?回家其實並不是逃避現實,新年也不是純粹為了過年。“回家”乃是一種渴望、一種思念,甚至是一種需要去尋找回來的記憶。是什麼讓“回家”成為如此的渴望、思念和回顧?沒錯,就是“家”。家,並不只是象徵家鄉,或是成長的地方。家,最重要的是,那裡有我們的父母。家的美好,乃在於家有我們至親的父母。而他們永遠都在這家中等待和迎接我們的回家。回家最重要的,就是家中的父母。

為何我會選擇以“回家”來形容我今年新年?

這趟“回家”的旅程從新加坡開始。那天星期五下班後,立刻趕去新加坡車站,乘搭長途巴士到吉隆坡。原本打算直接從新加坡回去家鄉(檳城),然而最後還是決定與弟弟在年除夕當天一起從吉隆坡駕車回家鄉,總覺得有個伴一起在路程中照應是比較安全點。雖然這樣會使我呆在家鄉的天數簡短了,但這次與弟弟在吉隆坡的兩天相處,陪伴著他一起工作,了解他在生意上所面對的經歷,聆聽他這段日子所面對的人生考驗,以及上帝如何在他生活中足夠的供應和信實的恩典,我可以看見到弟弟信仰生命中的“回家”,他又漸漸找到“回家”的路。慈愛的天父依然記得每一個遠離家的孩子,他總是在那裡等待和迎接我們,給予我們最大的擁抱和安慰。

這次新年回家,身邊僅攜帶著一本小書,一本有關“回家”的屬靈書籍:盧雲(Henry Nouwen的《尋找回家路》Finding My Way Home)(基道出版,2003)。尋找回家路,講述著每一個人正尋找回家的路,尋找真正的家,渴望回到那真正的家。就如自己每次回家的體會一樣:每一次的回家,並沒有使自己對回家的渴望減少。反而,我越是渴望回家。或許,我真正渴望的,乃是回家的那種感覺。我想,這感覺將一直無法被填滿,一直到那天我回到那真正的家。

這讓我想起新約聖經《希伯來書》的作者所寫道: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希伯來書 1113-16)

在盧雲的《尋找回家路》的序言中,作者如此描述:

在街上遇上流浪漢攔途討錢,我每次都會匆匆走過,而盧雲卻總是放停腳步。他不單會從口袋中掏錢分給那人,而且通常都會花時間跟那人談話,問一些問題,聆聽那人的故事。目睹弟兄的苦況,不會令盧雲因此而抗拒對方;對於那些露宿街頭、怪形怪相的人,盧雲更是沒絲毫怯意。盧雲反倒會被他們每一個人的故事所觸動,而在接下來的那段日子中,他更常常會在聖餐中一一說出他們的名字,記念他們。我已習慣了社會上一貫視若無睹的反應,我再也「看不見」這些無家可歸的人。盧雲卻會停下腳步。盧雲覺得自己跟那些無家可歸的人很相似,因為他深深意識到自己是多麼的渴望「回家」。盧雲在書中談到現代人所共有的無家的感覺,又談到我們共有的渴望:渴望真真正正「在家」的經驗。

大年初一的晚上,一家人出外享用全家人的晚餐(好久沒有全家人到齊地一起出外)。晚餐後,全家人一起去觀看賀歲電影。這次被選中的電影,是周杰倫與謝霆鋒主演的《逆戰》(我始終認為周杰倫才是整部電影的核心角色)。整部電影,不乏讓觀眾喘不過氣的動作打鬥和槍擊爆炸場面,而這部電影對馬來西亞的觀眾來說,是非常有(國)家的感覺,因為電影裡大部分的場景都是於馬來西亞拍攝。

除了動作場面之外,這部戲的故事實際上是在講述一個關於“回家”的悲情故事。(在這裡不打算透露故事劇情。)也許“回家”這個主題都一直環繞在我的腦海裡,以至我正透過這樣的“回家”詮釋框架去閱讀戲裡幾位主要角色的心靈世界。戲裡的那些主要角色,最終都“回家”了:作為弟弟的周杰倫在電影的結尾中終於決定找到了回家的路;作為哥哥的謝霆鋒也因著弟弟犧牲的愛而回家了;他們的跛腳父親在臨死前的那一刻,以犧牲自己性命的行為找到了回家的路;當初離開了家的母親,也一直渴望著可以再次回家,因此打算將遺棄的大孩子給找回來。如周杰倫在結尾的旁白所言:如果世界上只可以選擇一種永遠,他們,就是我的永遠。

除了閱讀屬靈書籍,這次新年所閱讀到的聖經經文,乃是記載於《路加福音》第15章的“浪子故事”。這個有關“浪子”的聖經故事,是耶穌所講述的一個比喻,這也是這麼多耶穌的比喻中我最喜歡的一個。許多基督徒都會將此故事稱為“浪子回頭”,即使其實耶穌本人或是經文中並沒有提到任何“浪子”或是“浪子回頭”的字眼。

耶穌向眾人說了一個比喻:一個人有兩個兒子,而有一天小兒子卻要求父親把他的那一分家產給他,然後便起身往遠方去。然而,小兒子卻在那裡將所有的財產揮霍一空,而最終只能屈辱地去為人放豬為生。淪落到被逼吃豬食料的他,終於醒悟而決定回家,請求父親的原諒。當他快要抵達家時,他的父親在遠處看見他,就動了慈心,幾乎不未來得及給予他機會表示悔改和認錯,就跑上前抱著他的頸項,熱切地與他親嘴,並吩咐傭人宰了肥牛犢以慶祝他小兒子的回家,又把上等的袍子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然而,大兒子從外面回來,聽見了這一切,對這無恥的小兒子受到如此的優待,而抱怨自己一直忠誠卻未受過任何獎賞,因此而感到生氣嫉妒。他父親就出來勸他:「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在這個新年裡,當我在重讀此故事的時候,我嘗試應用了一點的想像力,將“華人新年”的氛圍加入在閱讀和反思中,以至於我會將這個“浪子回頭”的故事,改為“浪子回家”更為貼切。小兒子是如何“回家”的?小兒子離開了家,想要到外面的世界去尋找“家”。可是最終他發現他所拋棄的家才是真正的家,回憶起家的美好,他因此覺悟而決定回家。我會如此想像:當天是華人新年除夕,父親抱著一點希望,盼望小兒子無論如何會在新年除夕回家吃團圓飯,即使過去幾年小兒子並沒有回家過年。今年的父親還是如往年一樣等待和盼望小兒子的歸來。終於,今年的父親等到了,從遠處看見小兒子的影子,就向前跑去迎接兒子。即使有好多年不見了,也許小兒子的樣子都變得難以認得出了。然而父親卻從遠處認出自己的孩子,即使小兒子的樣子和穿著如同流浪漢,邋遢如街邊乞丐一樣。父親擁抱著他的兒子,與兒子親嘴,即使小兒子身上臭味是多麼的令人難受,即使小兒子口裡“豬食料”的味道是多麼的令人噁心。

在這個新年裡,其實父親早已為小兒子預備了新年的新衣,並一家人準備一起吃新年的團圓飯。在故事的結尾中,父親、大兒子和小兒子,在“悔改、寬恕、接納”的團圓下,度過一個愉快的新年。小兒子的“回家”,讓這個團圓飯變得特別有意義。

以上這些“回家”的小故事,就是我今年新年所經歷的“回家”旅程,這也是為何我會如此形容這次的新年為一個“回家”的旅程。

在文章的最後,我想要簡單地分享兩件所反思的事物,雖然我在今年的新年裡並沒有做到。這兩件事物是我對於“回家”的反思,並認為可以如何反映在我的信仰生活中。

一、在新加坡或是馬來西亞,有許多從其他國家到來這裡工作的華裔同胞,尤其中國大陸佔多數。從新加坡新聞,了解到有許多中國人並無法在新年回鄉過年。並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有足夠的錢買機票回鄉過年,尤其是無法承擔起新年期間飆升的機票價格。在馬來西亞,我相信有許多過著貧窮生活的同胞,甚至那些無家可歸的街邊流浪漢。耶穌出來服事的時候,也是沒有固定的居所,到處流浪。也許因為這樣,耶穌可以體會這些流浪街頭的群體,這群被當時社會邊沿化在“家”之外的“無家”群體,無法回家的群體,耶穌給予了他們“回家”的安慰和平安,將他們帶回到這個社會當中,讓他們有機會成為家裡的一分子,被接納為家中的成員。我認為,屬於基督的教會也當是如此,將那些“無家可歸”的邊沿群體,帶回到這個社會裡,使他們成為當中的一分子。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馬太福音2535-36

二、教會如同在基督裡的一家人,信徒之間應當視彼此為弟兄姐妹一樣。尤其在新年的期間,教會更應該盡量表現出基督教信仰的這份精神。我發現,有些信徒的家裡成員並不多,也許因為遠方的親人和孩子無法回鄉過年,也許因為有些親人已經離世,也許因為根本就沒有任何親人仍在世。團圓飯,對於這些信徒也許並不是一般所說的,那麼愉快和有氣氛。我認為,教會應該在新年將來臨之前的幾個星期,就可以嘗試去“打聽”或“探聽”教會裡信徒將在新年除夕的情況,然後有智慧地去安排不同的家庭如何去“接待”那些小家庭,邀請那些小家庭一起加入和參與吃團圓飯,即使對方並不是什麼親戚,但“在基督裡”信徒都是一家人。 基督徒更應該拋開“傳統”思維的“根據血緣關係”來界定誰是我的親人,誰應該加入我們的團圓飯。基督教信仰應當向世界顯示出一種對華人文化傳統的革新信念和精神,如何將華人團圓飯的傳統擴展至一種“在基督裡為一家人”的兼容性,這也是我們一直所傳揚的福音的另一層面:在基督裡。

“信的人都在一起住,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使行傳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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