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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March 2012

基督徒應該上街示威嗎?一個基督教倫理的爭議

引言:

上個週末出席了一場曾思瀚博士的《約翰福音》研經會,在最後的提問時段,曾博士回應了一個問題。雖然曾博士只是一個簡短的回應,但直到如今我還是印象深刻。今天,我又想起了這個問題,因此在這裡分享我個人的看法。在這裡先重申一件事:這是一個屬於我個人的神學立場的表達,也許會是帶有爭議性,但我卻認為討論越有爭議性的課題才是有趣的,而這是當今教會非常需要的一種開放性的理性討論和交流。如果教會外的社會都可以開放性地進行這樣的理性討論和交流意見,為什麼基督的教會無法做得到?

爭議性問題:基督徒應該上街示威嗎?

“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我相信沒有比最近這段時期更加合適地探討這個具爭議性的課題。這是由於最近大馬開始“流行”了這種上街運動,從去年709的上街示威,到今年226的反稀土公害大集會,再到上個星期325的華教抗議大會。許許多多的人士都積極參與和響應這些政治性的社會公民運動,就連一直以來都保持沉默的基督教會也有部分起來參與,特別是年輕和知識分子的基督徒。因此,教會裡或多或少都有聲音在問:基督徒應該(被鼓勵)參與上街示威嗎?或者說,參與這些具有政治性的社會運動?

關心國家政治和社會時事的我,這個問題自去年709事件時已經浮現在我的深思中,總希望可以聽到教會對這方面的立場和回應。坦白說,這個議題是一個令人(尤其是基督徒)非常尷尬的課題。因此,我不會想要刻意去問教會,尤其是教會牧者和領袖。我認為這有時候會令到他們感到陷入一種難堪和左右為難的情況。

“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到底這是一個什麼問題?神學立場的問題?教會權威的問題?政教分離原則的問題?還是一個屬於基督教倫理的問題?我本身會視之為基督教倫理的問題,因為對我而言,基督教倫理是一種屬於公共性的領域,簡單說,就是一種公共神學。“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這是一個公共神學的議題。

曾思瀚博士的回應:按照各人所賦予的恩賜服事

當晚曾思瀚博士分享了他個人的看法來回應這個問題。我倒覺得他的看法還蠻與眾不同的,至少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是-非”的立場。曾博士的回應:“基督徒應該按照各人所賜予的屬靈恩賜來服事。”這是一個開放性的立場,但卻不乏聖經原則的根據。或者我可以這樣說,這是一種後自由的立場,即根據當今多元性的處境下的一種傾向於彼此尊重的處理方式。

若根據保羅對教會屬靈恩賜的教導,聖靈按照上帝的旨意,賦予每一個基督徒各自的屬靈恩賜,而屬靈恩賜的宗旨乃在於建立基督的教會。若我們都認同基督的教會有職責去關心社會和國家,而這也是基督福音的其中一個重要面向的話,那麼,我們的問題就在於“恩賜的外在形式和表達”。比如說,關心社會和國家是教會的其中一個重要使命,那麼,聖靈賜予個人在這方面的恩賜雖然在外在表達的形式上會有不同,但其恩賜內在的核心宗旨卻可以是相同的。換句話說,在關心社會和國家的服事上,每一個信徒可以按照他們各自的恩賜去服事,如:寫文章回應、教導和訓練、證道傳講、禱告和敬拜,甚至上街示威等等不同的外在形式。因此,並沒有任何一種“正確”的服事方式,而只有正確的心態和動機(我會在以下談論這方面)。在關心政治時事的事情上,有些基督徒有不同的恩賜,而我會形容這種恩賜為一種“生命的熱誠”:上街示威的恩賜、有政治性影響的恩賜、對政治和社會關懷的恩賜等等。聖靈賜給某些人擁有在這方面的熱忱和感動,這可以是一種認識本身恩賜的方法。而教會在這方面的責任,乃是鼓勵其信徒更開放性地去認識,以發現本身的恩賜。若沒有嘗試去認識和接觸不同的領域,如何可以發現本身的恩賜和熱忱?嘗試去認識和接觸一些不一樣的領域和事物,其實是讓上帝的聖靈為教會打開更大的窗戶去參與上帝國度的事工。這是關於教會本身向外的“開放性”問題。

因此,回到我們的問題:“基督徒是否應該上街參與示威嗎?”我認同曾博士的看法,就是按著聖靈在你我身上的恩賜去決定。我們也可以從教會歷史的偉人身上看到這個道理,如保羅和彼得,或是近代的巴特(Karl Barth)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這些神學家:上帝沒有感動巴特如潘霍華般站在前線去參與刺殺希特勒的行動,而上帝卻感動潘霍華如此行。因此,這裡沒有“是-非”和“對-錯”的“正確”問題,而我認為真正需要探討的問題:正確的心態和動機。

屬靈恩賜:愛的表現

關於屬靈恩賜,我認為這不只是涉及一種“個人”的恩賜,它也可以是一種“教會群體性”的恩賜。有些教會在某方面的事工是比較有“恩賜”,比如說,有些教會在音樂敬拜方面較有恩賜,有些教會則在教導和訓練方面較有恩賜,有些教會則在禱告方面較有感動和熱忱,有些教會則在參與社會性關懷行動上較有熱忱。我認為,沒有一個教會是十全十美的,也沒有一個教會是可以完全到達Rick Warren在《直奔標杆》裡的全部目標。上帝讓教會不完美和有缺乏,為要促使教會或宗派之間學習合一的功課,以及如何彼此批判性的互補。這是上帝在恩賜的賜予方面的多元性作為,讓不同的信仰上帝的共同體之間可以學習彼此欣賞,互相學習,甚至彼此相愛。

教會在恩賜最大的問題,乃是時常傾向於看自己本身的恩賜為最重要,而往往缺乏一種彼此尊重的合一精神和態度。我們總是認為其他教會在某方面做得不夠,因為我們的教會非常看重這方面。但我們卻沒有用同樣的方式去批判自己,是否也在其他方面做得好。也許,不同的教會和宗派都擁有不同的神學立場,但恩賜最重要的不是堅持本身的神學立場,而是如何建立基督的肢體,基督的教會,而基督的教會不是意味著你本身的教會,而是基督的眾教會。恩賜就是為了要建立基督的教會,並宣揚基督的福音。

保羅已經在哥林多前書給予教導我們,恩賜的最重要原則:愛上帝,愛他人。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1-3節)
對我而言,愛上帝和愛他人不是分開的兩回事,而是同一件事。愛上帝的最佳具體之表現,乃是去愛他人。若連看得見的弟兄也無法去愛,那我如何愛那看不見的上帝?我並沒有反對敬拜式的“愛上帝”表現,只是覺得不應該停留在此而感到滿足。我曾經也是傾向於這種“敬拜式”的愛上帝表現,但如今的我發現基督並沒有教導我們如此。上帝沒有要求我們需要時常在口裡說“我愛你”(上帝不是你的女朋友,也不是自戀的,不需要我們時常對他說“我愛你”)。我認為,上帝看到我們的內心深處,曉得我們對他的愛,並吩咐我們:若你愛我,就去愛那些我愛的人們吧。還記得耶穌問到彼得不耐煩的問題嗎?你愛我嗎-你知道我愛你-你牧養我的羊。你愛上帝嗎?若你愛上帝的話,那麼就去到人群裡去愛那些人吧,你將會在人群中找到耶穌。

結語:愛你(神學上)的仇敵

教會合一的問題,常常是在於神學立場上的不同和分歧。然而,這也是教會之間表現出基督之愛的最佳考驗處境,考驗著教會如何在基督裡彼此團契。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uergen Moltmann)如此形容“團契”:
對於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來說,團契指的是與那些不同於我們的人的團契,團契是指與那些已變得陌生,已變得不同於我們的人的團契。這種原則的力量不在於友誼,不在於對相似和美好的事物的友愛(philia),而是在於對不同、異質和醜陋的事物的創造性的摯愛(agape)。它的稱義原則不是相似性,而是對異他性的稱義。
最後我藉著以下這個之前分享於Facebook的心得作為結束。

《愛你(神學上)的仇敵》

該如何去愛對方,尤其是當我們面對的是關於在神學原則上分隔我們的爭議?

我們多希望可以處在沒有爭議的環境,然而即使在初期的基督使徒們也難以避免在神學上有爭議。如果我們真的關心聖經真理,我們也將無可避免地面對意見不合的情況,而這正是考驗我們愛的最佳時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的真諦〉,不只是關於婚姻,更是針對教會在神學和教義上的紛爭。當我們從以這角度去重讀〈愛的真諦〉時,我們會看見這裡所展示的教會信徒在衝突時的愛之表現,這更是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那愛的樣式。

當我們發現教會有問題時,當我們有衝動要糾正朋友的神學想法時,或當我們正要表達我們不認同的意見時(比如在網上)。請再次回想和反思這〈愛的真諦〉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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