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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pril 2012

我選擇擁抱貧窮者:恢復人性應有的尊嚴

剛過的週末上了吉隆坡一趟,純粹只是走走,因我喜歡走在城市中,觀看城市中的情景,體會在其中的感受。吉隆坡算是個大都市,雖然外表上看來是高度發展和富裕,但在不同的角落卻仍舊可以發現許多被排除在城市外的貧困現象。來到Pudu附近的地方吃東西,看見那裡地區的街頭上有許多外勞、流浪漢、討錢的、街邊做買賣的。整個地方給人的感覺蠻複雜和骯髒,這也許讓一些人感到很不安全、不舒服。我相信不會有多少人喜歡這樣的環境。

繁華的城市,讓許多人在她的消費世界裡沉醉和快樂,忘卻了這城市中有許多仍舊處在貧窮水平的邊沿群體。這些貧困群體雖然處在城市中,但卻無法融入這個城市社會裡,只能在這個城邦的邊沿外隱藏著、觀望著,似乎他們不屬於這個城市的一分子。他們並沒有經濟能力去過著基本的城市素質生活,而往往被逼在許多現實掙扎中求生,活在生活條件惡劣和不足的情況下。他們都是屬於不被受歡迎的邊沿分子:外勞者、街頭流浪漢、低收入群體、非法偷渡者、討厭的乞丐、路邊討錢的。

不只是在吉隆坡這個大城市,靠近新加坡的新山(Johor Bahru)也可以輕易地看到這種情景。週末一有時間,我都會選擇過去新山。這並不是為了想去那裡消費玩樂,而是希望可以去看看新山城市那裡的情景。許多人到新山,都會選擇在購物商場裡打發時間、消費購物、吃喝享樂。若你曾出去到購物廣場外,你會發現其實外面的世界是複雜的,充滿著許多外勞和貧困者。這些外勞者都不會想要進入購物廣場裡,因為他們清楚知道他們的身份,不屬於裡面世界的身份,甚至不想要因此被那些消費主義的眼神所藐視,而只能呆在廣場外的周圍流蕩。這是一個非常諷刺的城市現象:這些人是被排擠在消費帝國之外,他們的身份不被容許加入這個以金錢為消費的世界。

雖然廣場外的世界是炎熱的,但我並無法安心地在裡面享受舒適的購物廣場氛圍。而我選擇到外面去,我選擇在外面享用飲食,我選擇把錢拿去購買那些坐在路邊賣紙巾的貧窮者,我選擇把那些錢給予那些帶著大小孩子坐在路旁討錢的寡婦,我選擇把錢捐給那些站在廣場門外的瞎眼的和殘障的。比起那些人的需要,我選擇捨去本身的娛樂和消費,只希望可以看到他們的笑容。

每一次當有人前來向我討錢時,我有時候會想像:如果我是那個討錢的,我會有怎樣的感受?過去我曾有如此的想法,就是認為有些討錢的人士並不值得幫助,因為他們還年輕健壯,可以去工作幹活。但如今我已不會如此去想。對我而言,凡是來我面前的,我都有責任去幫助他們,因我知道,這個看重金錢的城市社會,貧窮的問題不是個人問題(年輕或健壯),而是社會問題。這些人往往已被競爭的社會排除在外,要找到一份工作都不簡單。因此,我不會只憑著這簡單的理由而拒絕施予幫助。

但我想,最重要的並不是給予他們金錢上的幫助,而是給予他們人性的尊重。有時候,我們會快快地拿出錢給予他們,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發他們離開。雖然他們正向我們討錢,但他們所需要的並只是金錢,也包括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交流。為何我們不能給予他們一點笑容,與他們說一兩句話,讓他們感覺到“有人向他們說話”的社會溫暖,而不是使他們感到“我們不是屬於這裡的一分子”的羞恥而想要盡快離開。

在我家附近的購物廣場外,常常坐著一位年老的乞丐在討錢。新加坡人都樂於慷慨地施捨於乞丐,但有時候那種匆匆路過而從口袋裡拿出一些錢來施捨的行為卻顯出了一種僅是為了盡上道德義務的虛偽態度。為什麼我們不能在給於乞丐金錢的時候,輕輕地蹲下,輕輕地把錢放下(而不是丟下去),並給予溫暖的微笑,或一句簡單的 “你好”(不好意思,我不會說“耶穌愛你”,擔心他誤會耶穌只給予他這麼少錢)。請記得,你不是在施捨,而是在分享。請尊重和敏感於他們的感受,這是你能夠給予的最好禮物。

也許你會想知道,為什麼我如此在乎貧窮?在大學時期,我真的經歷了“貧窮”,這並不是我自己的生活上面對貧困,而是我遇見了貧窮的人。這段與貧窮相處和對話的兩年多日子,讓我對貧窮有了深刻的反省,成為了我生命中一段無法被抹去的記憶。

那段日子,我因參加了新山教會的短宣而認識一位年老的婦人,我都是用“婆婆”來稱呼她。由於她面對經濟困境而被趕出住處,在無家可歸的情況下我們接觸了她。原本過著正常生活的她,由於健康出了問題而無法繼續工作,生活逐漸陷入困境。沒有人照顧和無居所的老婦人,教會也只能給予短期性的經濟資助。雖然嘗試了許多辦法幫助她,如尋找房子、送去老人院等,但最後還是被逼選擇住在一間簡陋的小木屋。當教會覺得無能為力繼續幫助她時,我也不知所措,因為我一人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當時候我只是一名大學生)。然而,當我看到她在別人家園前面的一塊小空地那裡搭起簡陋的小木屋,住在這樣一個惡劣的環境下,我真的無法忍心拋棄她不理。我選擇繼續探訪她,成為她的朋友,而她就像把我當作自己的兒子一樣看待。

就這樣的兩年多時間,我定期地去探望她,給予她一些金錢上的幫助。每一次來到她的居所時,我都會想像她每天是如何度日的。看見她所煮所吃的食物,我便立刻帶她出外吃些好的。雖然很多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叫我帶她去教會信耶穌,但我知道她是難以進入教會的。教會是否能夠(長期性)容得下她的存在,我是質疑的。我並不認為她當時最需要的是信耶穌,雖然我還是分享了耶穌基督的福音給她,但我並不認為她聽得明白。我只清楚知道,她當時最需要的,乃是社會的接納和活下去的尊嚴和勇氣。

我曾經如此認為,只有當自己富足時,才有能力去幫助貧窮者。因此,過去我被教導要努力賺錢來幫助窮人。但老實說,我經歷過不足和富足的這兩種不同處境,而讓我真正體會到幫助貧窮者的,乃是前者。前者乃是當我還作大學生的時候,而後者乃是當我開始工作而變得富足的時候。有時候,當我們拼命努力去賺錢的時候,反而會被這種追求金錢的成就感和慾望給轉移了目標,使我們忘記和忽略身邊需要幫助的人,而取代之的乃是追求消費的快樂感。這是我來到新加坡工作後的感觸。反而,當我還作大專生的時候,有一次幫助婆婆的特別經歷,是我如今仍舊堅持關懷貧窮的動力和真實體驗,或者這可以說是上帝讓我經歷他的恩典屬性。

當時作為大學生的我,生活經費都是來自家人的有限供應,因此無法隨意花費。因此,每次給予婆婆的一點經濟資助,都只能瞞著家人。記得有一次,婆婆病倒了。我由於擔心而堅持帶她去看醫生,但婆婆拒絕,因為身上沒錢,而我自己也正處於經濟不足的時候。最後,我還是堅持去看醫生,決定把僅有的金錢派上用場。心裡默默地禱告上帝,求他為我供應所需要的。看了醫生後,醫生問我與婆婆是什麼關係。我告訴醫生,我只是一個關心婆婆的大學生,並告訴他婆婆貧困的生活狀況。在還錢的時候,醫生只是收了我象徵性的十元。那一刻,我感動地流淚。

將婆婆送回她住所後,我原本想要給予她一些金錢,但身上的錢確實所剩無幾,只能默默地祈求上帝親自供應。(那時候剛從家鄉回到大學,媽媽交給我一些日常用品:Milo三合一、健康餅乾、即溶麥片等等食物)婆婆跟我要些錢去購買一些東西,但我已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給予她,唯有問她需要些什麼,然後我嘗試去購買給她。沒想到,她口中說出了三樣東西:Milo、餅乾和麥片。當時候的我,在騎著摩托車趕回去家裡去拿那些食物的路程中,我再次感動地流淚。我感動的,不是因為上帝聆聽了我的禱告,而是上帝聆聽到她的需要,上帝知道她的需要,因此那些媽媽交給我的食物其實並不是給予我的,而是上帝一早透過媽媽給予我去供應婆婆的需要。上帝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需要,他一早就已預備。他沒有忘記貧窮者,而透過他的子民去關懷他們。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經歷,在我覺得自己“一無所有”的時候,我仍然“還有”恩典,以至於我能夠繼續去施予和祝福。

曾經有大學朋友勸告我,叫我放棄協助婆婆,因為這只會讓我反而陷入困境,畢竟我來大學是為了唸書而不是做義工。我沒有忘記他們曾如此的質問:“一旦你因著同情心而陷入其中,你將難以自拔。你將陷入左右為難的情況,最終搞到自己也不好過。”他們也諷刺地說:“你幫助一個婆婆,但世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婆婆等著你去幫助,難道你能夠幫助這些所有的人嗎?這樣的有限幫助是否有用?”

我曾經也想過朋友所批評的話,但是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讓我選擇堅持下去。每一次想起特蕾莎修女,我就會有種被鼓勵的力量去付出關懷。1979年當特蕾莎修女領取諾貝爾和平獎時,在致辭中如此說道:“這個榮譽,我個人不配,我是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窮人、病人和孤獨的人來領獎的,因為我相信,你們願意藉著頒獎給我,而承認窮人也有尊嚴。”她正告訴我們,所有的人,包括窮人都不僅需要活著,還需要愛,還需要有尊嚴。以窮人的名義領獎,是因為她一生都以窮人的名義活著。貧窮,並不是關於經濟,而是關於在人性中看到尊嚴和關愛。這位偉大的修女要恢復的是人的尊嚴,任何人都應該有同樣的人格和尊嚴,她要給予的首先是愛和尊嚴,其次才是別的什麼。

特蕾莎修女曾走在街上,看見一個老人低頭站立在馬路邊,她就走過去握住他的手,並不說什麼,只是這樣的握著許久。老人抬起滿是淚水的臉來,輕輕地說:“謝謝你,很久沒有接觸到這麼溫暖的手了。”人們恐懼貧窮和疾病,但是更加恐懼的是被討厭、被忽視、被遺棄的感覺。特蕾莎修女說:上帝創作了一個富足的世界,足以養活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如果有人因為飢餓而死去,一定不是因為食物不夠,而是分配出了問題。生存權是上帝賦予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從他手中奪走。

有一個馬上要離世的人對特蕾莎修女說出最後一句話:“我一生活得像條狗,是你讓我死得像個天使。”沒有人看見過耶穌,耶穌當年和窮人, 痲瘋病人在一起的那一幕沒有人見過。但是卻有許多人親眼看見特蕾莎修女從水溝裡抱起被蛆蟲吃掉一條腿的乞丐,看見她把額頭貼在瀕死的病人臉上,看見她把愛滋病患者緊緊地摟在懷裡,告訴他們:“耶穌愛你,他在天上等你。”

特蕾莎修女,讓我想起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的時刻,對著旁邊同釘十字架即將死去的那位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與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我相信,這是那位強盜他這一生人活得最感到有尊嚴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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