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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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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June 2012
Isaac Goh 加恩

當我質疑「約3:16」基督徒最喜愛和受歡迎的經文?

今天在閱讀聖經某本福音書的時候,再次讀到這句被視為全本聖經其中一句最重要、最寶貴、最出名和最受歡迎的經文:「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當我把這段約翰福音第三章重新閱讀過一遍後,然後問自己一個簡單的問題:約翰福音第三章眾多的經節中,為什麼16節會特別被看為最重要和受歡迎的(有些人喜歡使用“最喜愛的經節”)?

當今的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格言的世界:格言可以說是歷史上某某人所說過的重要和具有某種深遠意義的話語。我們都喜愛格言,我們也喜愛與人分享格言,尤其在當下社交媒體的社會文化下,我們天天都可以輕易地在面子書上看到人人都在分享格言,分享那些他們認為“有意思”的名句。不過老實說,在我們每天所看到和讀到的許多格言中,若我們可以好好花時間去用心思考和實踐當中的其中一個格言,相信我們的世界會變得不一樣。雖然每天都許多格言充滿我們的生活和世界,然而,我們的生活和世界並沒有因此而變得美好。

上面的“格言”論述是題外話,我在這裡真正要表達的,乃是基督徒的“格言”文化、信仰的“經文化”、聖經的“格言化”。因此,這裡的對象乃是今天的基督徒。上述所提到的我對約翰福音3:16的“知名度”的質疑,是我今天的一個信仰反思,也是對我本身信仰傳統背景下的信仰思維的重新檢視,以至於我重新質問自己:為什麼我會認為約翰福音3:16對我來說是那麼重要和備受喜愛;不只是我喜愛,也發覺整個基督教也很看重和喜愛這節經文?

有些基督徒特別喜愛“格言式”的經文,喜愛引用這些格言來彼此勉勵和造就。我稱這種文化為“教會的格言文化”。

有些基督徒特別喜愛某些經文,而且喜歡把這些經文“擺放”在一些顯眼的地方(書桌、辦公室、客廳、睡房等等)。每天看到這些喜愛的經文出現在眼前,往往都會有種屬靈上的良好感覺,似乎每天的生活和信仰是與經文緊緊結合在一起。我稱這種信仰為“信仰的經文化”。

有些基督徒特別喜愛某些經文,喜歡把某句經文從整個段落或者正本書裡抽出來,然後把它標籤為“我喜愛的經文”,有些甚至會把所喜愛的不同經文標籤為適用於不同的情況:當生氣時、當灰心時、當受試探時、當不開心時、當被人冤枉時、當工作不如意時等等。我稱這種讀經方式為“聖經的格言化”。

基督徒都喜愛“貼標籤”,尤其是當某個經文被標籤為“我喜愛的經文”時。很多時候,我們本身信仰裡的某些“東西”往往是來自教會的格言文化,比如說,對一個剛信主的初信者,教會會把一套設定好的“思維”和“想法”編程(Programming)進入信徒的信仰生活裡,而其中一個“思維”就是把聖經和信仰“經文化”和“格言化”。因此,多數信徒對某個經文的看法往往都是受到這些所設計的程式影響,而基督徒也從來不會質疑這種“權威”。教會裡的信徒在毫無批判思考的權威式處境也漸漸跟隨這種“主流”思潮:不清楚為何自己認為某某經文如此重要,但由於多數的基督徒都看為重要,所以它應該是重要的經文。關於這方面,我們也應該重新反思當今教會的兒童主日學所採用的“背金句”教導方式(把某某經文加上了“金”,讓人以為它是特別的貴重)。

在教會的傳統中,的確有許多被視為非常重要的經文,這裡簡單提出幾個例子:

關於福音,約翰福音3: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關於禱告,主禱文,馬太福音6:9-15:「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關於愛,愛的真諦,哥林多前書13: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關於信耶穌,“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羅馬書10:9-13:「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上述僅是簡單提出幾個我們所熟悉的“重要的和受歡迎的聖經經文”,尤其是約翰福音3:16是幾乎不需質疑的。然而,當我們把某個經文看作為“金句”時,我們是否會容易陷入一個信仰危機:不小心地把其他經文當作是“普通經文”,或者不會特別去用心留意和在意它們。也許,我們當中會有人甚至認為,耶穌最喜愛的話是“約3:16”、“太6:9-15”,保羅最喜愛的經文是“林前13:4-8”、“羅10:9-13”,大衛最喜愛的詩篇是“詩篇第23篇”。

我在這裡沒有想要顛覆教會的某些傳統,只是覺得某些死板和形式的傳統將導致基督教的信仰和對上帝話語的理解無法產生更大的突破性和創新性,也許最終可能淪為一種規條式的聖經教導,這對教會和信徒的靈命成長會帶來長遠的後遺症。我在這裡的分享,乃是希望透過一種在“解構意義”下的批判精神和態度,重新理解本身某些不曾仔細去思考過的信仰思維和傳統。解構,並不是打算將即有的結構和傳統解構掉和重新建構,我是希望透過“解構”重新去發現和挖掘那些也許可能一直以來都被忽略的“可能性”、被遺忘的“原始性”、被打壓和取代的“非主流性”的事物。因此,解構的精神和態度意味著要求基督徒去積極地質問:那些“不被質疑”的傳統、那些“不需要去思考”的想法、那些原是“自相矛盾”但被“和諧化”的經文和教義。

對於那些“重要的經文”,到底是由於(多數的)我們或者教會認為是最重要的,還是上帝認為是最重要的?你也許可以想像有一天當你去到天堂遇見耶穌和保羅時,你問他們最喜愛和認為最重要的經文是哪句時,也許你會驚訝他們所說出的回答。某個經文為何會被教會視為重要,相信一定有其傳統上和神學研究上的根據和原因。教會的問題是,我們不是只是告訴信徒哪些經文是重要的,而且更要讓他們明白為什麼它們是重要的。

經文和其意義的重要性,並不僅是基於經文的內容,往往有時候更是基於其背後的原因,以及那段經文當時的處境。簡單地說,就是質問:為什麼作者會說出這句話?作者是在什麼情況下說出這句話?比如說,耶穌是在什麼原因和情況處境下說出“神愛世人”和“主禱文”?保羅是在什麼原因和情況處境下說出“愛的真諦”和“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讓我們檢視保羅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這句已廣泛地被教會當作“成為基督徒”的首要步驟和“信主”儀式。這句“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在當今已經被形式化和現代化變成了我們傳福音時所非常熟悉的“決志禱告”。我並不是反對這個做法,而是質疑我們的“信仰”:要成為基督徒就一定要做“決志禱告”。我在基督教家庭背景成長,從小都沒有做過“決志禱告”,直到中三時,由於牧師認為我沒有做過“決志禱告”而不算是真正的信主,所以要求我做“決志禱告”,才肯允許我接受洗禮。當教會把這種“你跟著我一句一句唸”的“決志禱告”當作某個人信主的根據和基礎時,教會其實是在糟蹋基督的福音,變成了一種廉價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當時的初代教會,當他們讀到保羅這句經文時,他們是很清楚知道保羅在說什麼。他們清楚知道,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就隨時會面臨家破人亡的危險、隨時有殺身之禍的臨到。他們清楚知道,一旦口裡宣告他們的信仰,從即時起,他們可能再也看不到心愛的妻子、丈夫或心愛的孩子,他們馬上面臨被抓、被關、被釘十字架、被用火燒、被丟去餵獅子的政治迫害。所以,他們很清楚保羅所說的,可不是空談,憑空想的。因此,保羅在羅8:35-37如此勉勵他們「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當時的教會很清楚,“口裡承認”,指的就是——我準備為這個信仰而死!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並不是做決志禱告,而決志禱告也未必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保羅勉勵基督徒的,乃是對信仰基督的那份堅持,即使是需要付代價。那些帶領他人做了決志禱告後就只開開心心地“恭喜”他的基督徒,需要常常提醒自己,我們不是在推銷福音。當教會清楚明白和反思了保羅這句“金句”後,是否還會把它當作“最喜愛和受歡迎”的經文?

與其一直滿足於背金句,對某些經文感覺良好,不如實實在在、踏踏實實地去明白某本書信、某本福音書、某本先知書的整體性的核心思想和意義。不是只注重這節經文,而是也意識到這節經文是來自哪位作者,這位作者是誰,這位作者當時所處於的處境,以及為什麼作者說出這句話。

當我重新質問自己:約翰福音第三章眾多的經節中,為什麼約翰福音3:16節會特別重要和受歡迎?我想,真正的重點並不是找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和原因來說服自己,而是能夠嘗試更新或是轉變自己過去理解和閱讀上帝話語的方式,學習用不同的方法去認識上帝的話。這也是為何我看重神學研究(即使神學研究看來是學術性的)。與其一直滿足於這種“背金句”和“格言式”的方式,而因此對某些經文感覺良好,倒不如踏踏實實地去用心明白正本書信、整本福音書、正本先知書、某位聖經作者和人物的整體性的核心思想和意義。這要求我們並不只是注重這節經文內容,而也更意識到這節經文的作者是誰、其當時所處於的背景和環境,以及作者說出這句話的主要和可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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