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今天是我國馬來西亞的國慶日。我沒怎麼特別慶祝一番,過去也是如此:
我沒有回去馬來西亞慶祝(“不愛國”),因為新加坡這裡沒有放假;
我沒有高掛馬來西亞國旗(“不愛國”),因為新加坡這裡好像買不到馬來西亞國旗;
我沒有因此而特別的興奮(“不愛國”),因為國慶日和華人農曆新年一樣(都是一種短暫性的自我興奮);
我沒有回去馬來西亞慶祝(“不愛國”),因為新加坡這裡沒有放假;
我沒有高掛馬來西亞國旗(“不愛國”),因為新加坡這裡好像買不到馬來西亞國旗;
我沒有因此而特別的興奮(“不愛國”),因為國慶日和華人農曆新年一樣(都是一種短暫性的自我興奮);
每逢國慶日來臨期間,到處角落都會掛上國旗,國家到處向人民分派大大小小的國旗。幼稚園學校舉辦國旗彩繪比賽,小學學校舉辦國慶日LOGO設計比賽,中學學校舉辦國慶日愛國演講比賽,大學舉辦國慶日愛國marathon。大家都在學習怎樣“愛國”,有的在歌曲創作上,有的把國旗畫在面孔上,有的發表愛國演講,有的高舉國旗上街遊行等等。從小到大,我們就是如此地被教導要愛我們的國家。
我會坦誠地承認自己並不是一個非常強調愛國的公民,而我的確曾認真地想過這個問題,而質疑自己對於愛國的意義和其實踐性。我關心國家時事,並不是因為我愛國,而是我認為這是我關心我國家的責任,以及對不正當的事情的關注和回應。從小我在學校就被教導有關愛國的實踐性,而老師並沒有認真告訴我為什麼我必須愛國,而視愛國為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就好比馬來西亞的馬來同胞就必須是回教徒一樣的情況。感覺上,愛國就是一種國家意識形態,一種可以凝集國民對國家意識的情感的意識形態,甚至為愛國賦予一種具有道德規範的意義。因此,有些國家政治領袖就喜歡使用“愛國”來攻擊那些批評國家的人士,對付那些對國家不利的行為,甚至打壓那些反對國家政策施行的異議分子。
若要把愛國看作是一種值得讚揚的美德的話,那它也只不過是一種虛假的美德,或者是自欺欺人的美德。愛國,也許是一種非常自然的情感,來自我們在某個地理環境下的成長和回憶,以及身邊的社群息息相關,這就是一種所謂的“祖國感情”。但若愛國變成了一種所謂的“愛國主義”,將愛國推崇至一種民族優越感,將價值的核心放在追求自身國家的利益,而過於去考量其他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和處境。這樣的愛國主義只會是以“愛國”來反對其他的“愛國”。因此,愛國主義往往都是矛盾和衝突的,因為每一個國家自身的愛國主義有只能應用在自身國家的範圍裡。
在當今全球化的多元社會中,愛國概念,或者愛國主義是否還是合適的?當我們提倡某種愛國的形式的同時,我們是否也同時在將某些社群的利益排除在我們的考量裡面?當國家與國家之間產生利益的衝突的時候,我們是否就是憑著愛國的角度去保衛國家的利益,而非理性地判斷?愛國是否使我們變成自私的群體,無法理性思考普遍人性的公民?愛國主義,就是德國人民支持二戰時期的德國納粹進行種族大屠殺的愛國主義?愛國主義,就是美國人民支持布什總統先發製人地對伊拉克發動戰爭的愛國主義?我們所擁護的愛國主義,是否意味著那些來到我國工作的地下層外勞工人是不在我們愛國的範疇?我們所宣揚的愛國主義,是否意味著把那些來到我國的外勞給驅趕出去?
愛國,是能夠在我們自身國家所正面對的問題處境中,看到那些也同樣遭遇的國家,而願意以“行公義、好憐憫”的信念為基礎,為那些沒有自由的爭取自由,為那些沒有得到公義的爭取公義,為那些沒有力量的爭取支持,為那些被邊沿的爭取尊嚴,而這樣的信念,不應該只是一種“國家人”的意識,更應該延伸至“世界人”的範疇,這是一種有人性的愛國態度,超越地理的普世態度,而歷史上確實存在著這樣的偉大人物,為了其他國家而奮鬥,為了其他國家的自由而犧牲自我。而如新教神學家潘霍華這些偉大人物,為了批評自己國家而甘願犧牲自我的愛國者。看來,我們有必要重新去理解我們的“愛國”。
國慶日,其真正意義不是象徵國家的生日,而是代表國家的自由。 為馬來西亞的自由而歡呼!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