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事件之後,反428集會的一些“有企圖”團體在Bersih 2.0主席安美嘉的家前擺賣漢堡包,作為一種抗議安美嘉的“漢堡包示威行動”,抗議安美嘉主辦428大集會而導致這些“小販商家”的生意受到影響,帶來極大的利益損失(這是那些“商家”所給予的理由)。
對於這些無理取鬧的人士,我根本是沒什麼興趣去理會,只能當作娛樂性新聞報導來看待之,因為它並沒有值得人們去專注的事件,反而是轉移人們焦點的一種企圖行動。雖然如此,這個無聊的“漢堡包示威”卻挑起我一些“遺忘”已久的事物:Ramly漢堡包(Ramly Burger)。
對於在馬來西亞成長的人來說,Ramly Burger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彙,它是一個幾乎所有馬來西亞人都明白的名字,甚至是一個熟悉和獨特的味道。對於那些沒聽過Ramly Burger的讀者,簡單地說,Ramly Burger是馬來西亞一個獨有的本地食物,基本上是一個漢堡包,採用來自Ramly這個創始人所“發明”的漢堡配方,以及一套傳統的製作方法。Ramly Burger嚴格上來說不是漢堡包連鎖店,而是馬來西亞的一個本土文化和食物:賣家(多數為馬來青年)會開個小攤子(不僅是在市鎮城市,也包括在鄉村地區),現場親自動手製作漢堡包,讓顧客可以親眼目睹他們的身手。
離開馬來西亞,來到新加坡工作和生活了多年。來到這裡後,我再也沒有吃到Ramly Burger,取代之的是:麥當勞漢堡包、Burger King、MOS Burger等等快餐連鎖店的漢堡包。漸漸地,我幾乎已經遺忘了Ramly
Burger的存在。直到近期的“漢堡包示威”而讓我想起了Ramly
Burger,使我再次懷念這個回味的味道。每次回到吉隆坡刻意想要找Ramly
Burger,但總是讓我失望。怎麼這麼難找到Ramly
Burger的攤子?
今天去了柔佛新山一趟。傍晚時分在市區附近走走而無意間碰到了Ramly
Burger的檔口。我感到意外地驚喜,毫不猶疑地買了一個Burger
Ayam Special with Egg(獨特漢堡包加蛋)。站在一旁等待我的漢堡包,聞到它的味道,我開始回味起這個遺忘已久的味道。看著老闆用心地製作烹煮漢堡包,站在一旁觀看和等待的我頓時回憶起小時候在家鄉的那段Ramly Burger的記憶。
Ramly Burger可以說是我童年和少年時期記憶的一部分。我和我的兄弟們都喜歡吃Ramly
Burger,通常在下午或是宵夜肚子餓的時候,總會騎著腳踏車四處尋找Ramly
Burger。還記得當時候的Ramly
Burger是非常普遍,每不遠處都會輕易找到Ramly
Burger的檔口,分別只是在於那家的Ramly
Burger比較好吃和便宜。這段日子裡,在我的最愛吃的食物的名單裡,Ramly
Burger肯定佔了一席位。
除了喜歡它好吃的味道,我也喜歡觀看烹煮和製作Ramly
Burger的過程。親眼看著老闆用心地烹煮,每一個所使出的力氣都是要確保漢堡包完美地製作出來。這是當今的快餐漢堡包向顧客所略過的部分,而且多數都是採用機器所製作出來的漢堡包,要確保它們每一個的味道和外形都是一模一樣的。然而,每一個Ramly Burger都是老闆親手完成的傑作,可以按照顧客的要求調整。直到如今,我總覺得這些製作Ramly Burger的小販手藝真的很棒。
對我而言,Ramly
Burger除了是一個我愛吃的食物,一個我欣賞的製作手藝,也是一個我與馬來同胞微妙關係的“味道”。在我眼中,幾乎所有擺賣Ramly Burger的小販都是以馬來人為主,多數都是馬來年輕人。每一次看到這些賣Ramly Burger的馬來青年,我看得出其實他們都蠻喜歡這樣的工作,喜歡製作Ramly Burger。他們也許並不是全時間的工作,只是到了傍晚閒空的時間就開檔做生意,並不完全計較當天的生意如何。有些還甚至有朋友來捧場和陪伴,帶來了吉他,在那裡聊天和玩音樂。我當時候曾如此想過,難道他們就是那樣的悠閒,對於將來的生活並沒有過多的擔憂和顧慮,好像一種享受當下的人生。無論如何,我始終欣賞他們在這方面的手藝,至少這是他們感到引以為榮的事情,至少他們能夠開心地做生意。每一次去買Ramly Burger的時候,每一個看著他們製作Ramly Burger的時候,我深深知道我在這方面是無法與他們相比的。
我並沒有多少馬來同胞朋友。在大學期間也不想要刻意與馬來同學相處和接近。當時的我對於馬來人並沒有好感,心裡總覺得這群種族群體是依賴政府給予的過分協助而得以生存下來的。他們就是一群懶惰、不努力、沒奮鬥、安於現狀、不求上進的種族,甚至剝奪了其他弱勢種族的權益。這是為什麼一直以來我總是對於馬來族群有一種抗拒感,失去了一種保持距離的對立關係。國家在長期性的不良政策和被扭曲的政治議程下,馬來族群和華裔族群已經產生一種隱藏性的不平衡關係和不滿。,這是在我本身的經歷中慢慢意識到的。
自從我開始接觸基督教神學,用心地去做神學和信仰的反思和探討,這個過程逐漸開啟了我的封閉思維框框,帶領我走出自我,嘗試去接觸周圍那些我從來不曾用心去接觸的人士和群體。我重新去認識我的馬來同胞。作為馬來西亞的華裔基督徒,我們與馬來西亞的馬來同胞回教徒的關係是複雜的,不僅是由於種族的關係,也包括了基督徒與回教徒之間的衝突關係。在馬來西亞,基督徒不可以向回教徒宣教,這是法律禁止的。相信這也是馬國基督教會一直以來感到無奈、無助和矛盾的。
在馬來西亞,人們享有宗教自由,這是一個普世性的人權價值,而且一個宗教信仰者的價值乃在於他是自主的信仰者。428過後,我更加肯定一件事:當基督教在這片土地爭取和享有宗教自由,教會是否曾想過為馬國的馬來回教徒同胞爭取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這並不關於向馬來回教徒傳教的問題,而是一個人們應該享有的宗教信仰的自主選擇的自由。既然基督教認同宗教自由的重要性和可貴性,為什麼在基督教享有這種自由的同時,我們並沒有想到我們身邊的同胞的自由?也許,教會不只是需要為著我國的馬來回教徒禱告,也需要為著教會可以有政治勇氣和異象遠見去為我們的鄰舍和弟兄去爭取應有的宗教自主的自由。教會是否看見,教會是否願意,教會是否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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