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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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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eptember 2014
Isaac Goh 加恩

皮囊之下(Under the Skin):戀上自己的身體

最近推出新片《露西》(Lucy)的Scarlett Johansson越來越紅,這位成功以演出Marvel「黑寡婦」而再度走紅的性感女神,其實近期也有不少她演出的好片,其中《雲端情人》(Her)讓她獲得多個獎項肯定。

除了在《雲端情人》裡Scarlett沒現身的聲音演出,不是很多人留意到她主演的另一部較另類的《皮囊之下》(Under the Skin)。對於喜愛她的朋友,若你單純是因為「Scarlett在片中全裸」而去看,那你或許會感到驚訝。對於那些被公式電影轟炸到膩的朋友,而想看一部讓你沈澱思考而且難以預料故事發展的片子,那《皮囊之下》會是你要找的。

特別要提醒的,本片是需要你比平時多一點的耐心,因為這樣的電影會有兩極的反應:不是覺得故事很沈悶和無聊,就是拍得好有深度和唯美。對我來說,它是一部畫面很美、對白很少的科幻片,但劇情很有震撼力,它不用依賴言語就可以令人思考許多與人性有關的問題。

這裡不多做劇情介紹,簡單地說,Scarlett詮釋一位來到地球的外星人,披上了人類的外皮後開始在地球執行任務:開著大卡車沿路尋找單身男子,然後勾搭他們上車,之後那些男子一個一個被......。


導演花了大篇幅在「男人被勾引上車」,這裡讓我們不禁會思想到關於「外表與皮相」這東西。我們一般都同意這點:外表會騙人;但我們還是很容易被外表所惑。男人是這麼容易被Scarlett這樣的美女騙上車,一切只有皮相。多少男人為了皮相魂不守舍,把持不住,而當女人也為著男人這樣的特性,依靠將自己物化來吸引和取悅男人時,妳也很難找到真心的愛情,因為妳所吸引的男人們是為皮相而來。

所以說人其實是很膚淺的:同樣是人,本質相同,旁人會因他的長相決定是否對他友善,也有人會因她的長相決定要強暴她還是燒死她。皮相雖只是一層皮,卻無奈地主宰了人的命運。而外表是最容易與「性」連結在一起的。片中的Scarlett是個性感尤物,用外表與性獵捕男人,最後卻也為性暴力所傷。「性」是人類的最大弱點之一,也是最可怕的力量,讓人做出錯誤的選擇或殘暴的行為。這一切竟只是靠外表的視覺刺激而起。但矛盾的是,當人選擇不要只依賴性衝動行事,而嘗試發展出感性和有感情的那一面時,卻又曝露於另一種險境,因為你看不透對方的皮相,你不知道在對方那層外表之下裝的是什麼東西,而自己的善意會否得到相同的回應。

電影中有一幕令我印象深刻(深刻不是因為Scarlett的全裸鏡頭):全裸的Scarlett站在鏡子前慢慢地觀看自己的身體,這來自外星的生物似乎愛上了自己的外皮。對於自己的「裸體」,你有什麼感覺?相信我們每一天洗澡更衣時都有「裸體」的經驗,但你多久沒赤裸地站在鏡子前,好好「觀看」自己的身體?你是否坦然地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並且打從心底欣賞它嗎?你看著自己最真實的樣子時為什麼感到不快樂?


活在現今資訊時代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不難看見「裸體」,我們的世界充斥許多關於「身體」的圖像和信息。「裸體」已不是過去般的敏感話題(雖然我們的社會對此似乎很保守),比如最近登上大馬報章頭版的「檳城天體」和「怡保半裸性感婚紗」事件(兩起事件的當事人都被提控罰款)。

「裸體」並不是罪過,問題在於「公」與「私」。在私密的房間裏夫妻兩人彼此裸體並不是「罪」,反而是一件「美事」;但一旦裸體曝光於「公」,這就另當一回事。很多人說我們現代的社會越來越開放,但過去古希臘人很喜歡裸體;在西方藝術中,以裸體為題材的藝術獲得嘉許,而當今時代也有不少社會運動是以「裸體」為焦點。


「裸體」究竟是「道德議題」,還是「文化議題」?

我們一方面批評那兩位半裸婚紗的模特兒「活該愛炫」,另一個方面心裡其實還蠻羨慕他們那健美的肌肉、豐滿的魔鬼身材。我們一方面表現得有點抗拒那些愛秀魔鬼身材漂亮臉蛋的美女,認為這些人愛做作和只有外表沒內涵,但另一方面我們心裡又默默羨慕她們。

如果你天生可以擁有這樣美好的身材和臉蛋,你會不要嗎?

調查數據顯示,有90%的女人對自己的身體表示不滿意,希望可以減肥瘦身去達到他們理想中的身形(只有5%的女人天生擁有西方社會所描繪的理想身材)。數據也顯示有40%的女子和20%的男子認為他們會考慮整容整形手術。最多人進行的是:豐胸、抽脂、瘦身、挺胸、割眼皮。

我們對自己的外表、身體不滿意。雖然表面上我們表現得不在乎,但內心卻逃避坦然面對自己不滿的身體。我們表面上說不喜歡某種類型的服裝,但實際上是因為這種服裝會暴露我們身體的「不美」。我們不是不敢穿泳衣,而是覺得泳衣會把我們的「醜陋」突出。當我們發覺臉上不知怎麼多了一些不該存在的東西,多了幾根白髮,聽到有人說自己胖了些,我們心裡就難以平撫下來,整天整夜都難以安眠地煩惱著。

追求美好的身材已不再是進入社會後的女人的事,連現在的中學生、大學生都開始關注自己的樣貌和身材。

我們需要承認一個現實的事實:外表好看的人在這個社會始終是比較具優勢。因為我們都活在一個充滿許多「眼光」的社會裏(如果活在孤島,我還會在乎自己的外表好不好看?)。

就連不講究注重外表的基督徒也不例外。雖然口說見上帝要穿得得體一點,但內心始終渴望能在別人面前展示漂亮的自己。有多少女性基督徒在星期天早晨預備去教會敬拜前,是在上帝面前安靜他們的心思,而不是花了大把時間在化妝、打扮、吹頭髮、挑選衣服?然後他們走進教堂裡,偶爾偷望身邊的女性,心裡做比較,想著自己是否比較好看。

我個人不抗拒「追求外表之美」,但要學習好好擁抱自己的身體,尊重並且好好照顧它,千萬別讓媒體左右了妳對自己身體的想像。最重要的是:Never dress to please the world。

我們究竟為誰妝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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