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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ecember 2012

阿米奴被槍殺案:要容忍警方暴力到何時?

時間過得好快,而且馬來西亞的新聞一天一天迅速地更新,今天的熱門新聞,明天就已被其他的熱門新聞取代,更別說是兩年前的新聞,簡直就是歷史了。最近就有一起兩年前的槍殺案件重新被搬上近期熱門新聞,人們原本以為已經結束了的事件再次被重新啟動。

兩年前轟動全國的15歲馬來少年阿米奴拉西遭到警方槍殺的案件,昨天出現戲劇性的轉折。原本在去年2011年9月被判有罪而監禁五年的被告巡警伍長Jenain Subi,昨日在高庭上訴成功,被判無罪釋放。高庭法官接受被告的解釋,即當時開槍是為了停止阿米所駕駛的汽車,並非蓄意殺害他。

其實,整起事件的重點就在於被告使用衝鋒槍發射了大約21發子彈。對方只是一個中學少年人,最多也只不過是個半夜非法駕駛的問題少年。為什麼需要發射21發子彈,難道被告沒想過這將可能導致對方被射殺死亡?即使被告已承認本身發射21發子彈來停止對方的車,但為什麼法官不繼續追問下去:為什麼需要發射至21發?

從這起事件中,我想要點出幾個危機,這也是我認為我國一直以來都存在而沒有被解決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是屬於結構性的問題,它將會繼續導致更多相似的問題。


一、司法淪喪的危機

高庭昨天的宣判根本就是漠視法律的公正,甚至可以說是在玩弄人民的智慧,而且嚴重輕視一個弱小生命的犧牲。我認為,高庭法官接受被告的解釋(當時開槍是為了停止阿米所駕駛的汽車,並非蓄意殺害他),實際上就是搞錯的方向。這名高庭法官的最大問題乃是把重點放在被告是否有蓄意謀殺,而不是著重在被告是否違規和失責的方向去做審訊。我基本上也相信被告也許不是蓄意殺害,但當中的事故細節已清楚地顯示了這名伍長犯了嚴重的濫權和違規錯誤。法官如此接受被告的簡單解釋就作出這樣的無罪宣判,絕對又是我國司法淪喪危機的一個最好證明。

昨日的審訊結果,也再次表現了馬來西亞的司法被玩弄在某些權力者的手中。法庭已成為了被利用和操縱的政治工具和遊戲,他們正玩弄著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不只是這起案件,我國這幾年的許多重大案件,幾乎每一個審訊結果都是不一致。地方法庭、高等法庭、上訴法庭,他們所宣判的結果,總會被下一個審訊推翻。我國的重要案件常常都是要經過三次不同的審訊才有結果。這樣不一致的審訊結果意味著什麼?我國每一個法官的審訊標準都不同?大家使用著不同的法律?而且最難以令人信服的問題是,許多時候法官並沒有給予為何反駁之前審訊結果的充分理由,也就是他憑著什麼更好理由來推翻之前法官所作出的判決。也許,這就是法官與法官之間的權力遊戲:我比你更高位,何必向你解釋我宣判的理由?這又再次證明了我國司法淪喪危機的一個很好例子。


二、警察執法的危機

如我上述提到的,問題並不在於警方是否有蓄意謀殺,而是警方的濫用暴力。我們要質問的是,警察開槍的合法性在哪裡?在怎樣的情況下應該或可以開槍?無論在怎樣的情況下,警方開槍的最終原因都不應該是致對方死地,而是為了阻止對方。但在阻止對方的時候採取開槍的行動,將會導致對方死亡,因此唯有在某種嚴重的情形下,如對方擁有致命性武器或者是可能帶來嚴重危險,才有合理的理由採取自衛性的行動開槍阻止。若沒有一些重要的準則來限制警方使用武器的範疇,這將嚴重損害公眾的安全。

因此,被告在這起事件中的行為明顯已經越過開槍的合理範疇,發射了21子彈作為停止一名少年人的汽車是難以被接受的理由。第一,那是一名沒有武器和攻擊性的少年人(警長之前所說的他們在車廂後發現把冷刀的說法至今都沒有提供解釋和證明),不是什麼危險人物。其次,對方沒有攻擊被告,因此警方開槍不屬於自衛性行為。再者,在汽車已明顯慢下來的情況下,仍然主動發射子彈至21發,這是無法被合理接受的。因此,明顯的,被告已經濫用了其開槍的權力而最終(無意)地導致對方的傷亡。

這裡的重點不在於有意或無意,而是執法的疏忽和違反了執法倫理範圍所導致的人命流失,這是需要付上責任的。同樣的,趙明福事件也可以從這方面去探討,即使反貪會並沒有蓄意殺害趙明福,但由於在審問證人的過程中濫用了權力和違反了執法所規定的範圍(比如說把證人拉倒窗外做恐嚇),而最終無意地導致對方死亡,所涉及的人士需要為此而負起責任和代價。

我個人認為,若蓄意謀殺罪名是30年監禁,那麼這起案件之前所宣判的5年監禁是合理的,因為這是由於被告執法的疏忽和違法所導致的傷亡,而並不是蓄意謀殺罪名。但如今高庭在沒給予任何合理和具說服力的理由來反駁之前判決的情況下就隨意宣判被告無罪釋放,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那我們可想像我國的治安和安全將會陷入怎樣糟糕的情況。我們的內政部和總警長一直所強調的警察的專業已嚴重地被質疑。這就是所謂的「警方的專業」?阿米由於警方的專業而不幸被槍殺?好專業的執法!好專業的不幸!


三、內政部的黑暗政治

其實,更為結構性的大問題,乃是發生在更加高位的警察官員那頭。過去這幾年發生了許多警察暴力的投訴事件都沒有被嚴重看待,如高級警官毆打酒店工作人員、被扣留者死亡人數增加、709和428集會中警察暴力對待集會者等等,警方甚至以抹黑受害者來合理化他們的暴力行為,即將被害者形容為最先犯罪的人,所以警方可以合理地使用暴力來對付這些人。

說到底,我國內政部長,以及他的同僚們,都在企圖掩飾本身的“罪行”。即使發生任何嚴重的警方暴力行為,他們都不會做出承認和道歉。我暫時沒有看到我們的警方作出過任何的道歉,因為“我們的警方是專業的,永遠不會犯錯的”。這是我國內政部的“信仰”。那些高官們為了鞏固自身的地位和政治權力,為了討好自己的下屬來獲取他們的支持,甘願犧牲人民無辜的生命和安全。這就是更加嚴重和黑暗的結構性問題。

因此,那場原本在1209抗議警察暴力的集會是應該舉辦的。

從最近前全國警長的內部爆料,我們可以想像到底內政部和警方裡頭的那些爭權奪利和濫權是何等的黑暗。我相信《無間道》都沒有那麼黑暗。若有機會的話,你應該去觀看最近上映的《寒戰》,你就知道什麼叫做“黑暗”,因此這不再是警匪,或是警方與黑社會之間的黑暗,而是高層警官之間的政治黑暗鬥爭。


結語:

我祈禱來屆大選可以改朝換代,因為我預料改朝換代後,將會有更多的內部爆料出現。我們將有機會發現更多的背後真相。本地導演將有更多真實和有趣的題材來發展本地電影(馬來西亞版的《寒戰》),這肯定會有很好的本地市場。我相信到時人民將要上另一門全新的歷史課,從未暴光的歷史,而每一個關心國家未來的公民都必須上的歷史課,從過去我國五十年中的歷史中去學習功課,好讓我們不再重複同樣的錯誤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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