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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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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August 2011
Isaac Goh 加恩

《拯救大兵瑞恩》:值得嗎?

昨晚,終於決定把這部經典影片看完。這部將近三個小時的戰爭影片,讓我再次重拾對戰爭影片的熱愛(以前的我不喜愛看戰爭影片,覺得非常暴力和沉悶,不具娛樂性)。當今的電影,已經很少拍攝這種描述真實歷史的戰爭片,反而變成一種較娛樂性的人與外星人的戰爭片,幾乎在高舉人類戰勝外星人的那種人性優越感。但在描述歷史的戰爭片中,我們並沒有能夠看到任何的勝利者,在人與人的互相殘殺戰爭中,人類永遠都是輸家。戰爭,引導了我們去思考生命倫理的問題。至少在這部影片中,引發了我一些的思考:在基督教信仰的“愛仇敵”教義下,我們該如何看待戰爭中的“仇敵”?

基本上,這影片的故事講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百萬大軍登陸諾曼第時,米勒中尉(Tom Hanks 飾)率領一支8人的小分隊深入敵後,去尋找空降部隊的一名士兵詹姆斯·瑞恩(Matt Damon飾)。因為他是家中四兄弟中的老小,他的三個哥哥都已相繼陣亡。馬歇爾將軍怕這顆獨苗再出意外,使傷心的母親絕望,於是做出不惜一切代價將這唯一的兒子送還母親身邊的決定。 8 人冒著生命危險去尋找一個不知生死的人,迎接他們的將是戰火的洗禮和生命價值的重新認識。拯救的旅程也是一條通往死亡之路,人性在戰爭中受到考驗。敵方危險重重,他們一路上隨時與死亡打交道。他們非常懷疑,到底值不值得冒著八個人的生命危險,去搭救一個人。大家一路輾轉尋找瑞恩,對於這次搭救行動,有人不滿,有人熱忱,有人好奇。大家一次次聞到死神的氣息,瑞恩的獲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戰爭的殘忍面貌:人與人之間的殘殺,人的生命在戰場上變得毫無價值,好像理所當然的。在集體性的大殘殺中,個人的死亡變得那麼微不足道、毫不起眼。有誰還真正地去關懷他們的生命?沒有經歷過戰爭的可怕的現代社會的我們,如何能夠在一種缺乏恐怖的歷史性回憶中擁戴人類世界的和平和提高對尊嚴的生命關懷的敏感度?

在我所認識的神學家中,德國神學家莫爾特曼Juergen Moltmann就曾經在年輕的時候參與第二世界大戰,親身經歷了生死關頭的可怕、人與人互相殘殺的瘋狂情景,以及失去身邊親愛的人的痛苦經驗,以至於促使他深刻地質問:為什麼死的不是他,而是他身邊的戰友?經歷過二十世紀時代現代性繁榮和人類戰爭的思想家們,尤其是西方世界,都深深體驗到重新思考我們的世界的必要性。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是否對於我們當今的世界充滿樂觀的期待,以及毫無危機意識地沉浸於現代資本消費主義社會的美好現象和感覺中,以至於我們認為人類互相殘殺的世界大戰不會再重演?二十一世紀開始的第一年,就始於一場由人類仇恨而產生恐怖戰爭: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作為基督福音的和平使者的基督教,應該如何傳講和表述所信仰的基督福音中的盼望信息於這個需要盼望的世界?或者是基督教會本身對於當今的世界已經沒有存著任何盼望可言,只緊緊盼望基督第二次的再來?

軍人的職分和生命:為了國家以及他人的自由,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難道這些被視為勇氣可嘉的軍人,對死亡毫無恐懼嗎?有誰對於失去生命毫無恐懼?軍人的命運難道不是操縱於自己的手中嗎?還是聽命於國家領導者的絕對命令?軍人的使命,是毫無保留地奉獻出去,為他者而付出自己的生命,這是一種捨己的崇高表現。基督教信仰的愛之崇高表現,難道也不是應該活出基督般捨己精神的為他者表現?有如保羅呼籲基督門徒成為基督的精兵似的,並不僅強調精兵“剛強勇敢”的特質,更是精兵“為愛他人犧牲”的基督精神。

在這部影片中,其中一個最啟發人的掙扎性反思,乃是將觀眾安置於一種難以界定的倫理立場的兩難處境中:二等兵瑞恩的三個兄長都戰死沙場,於是軍方高層覺得不能讓其母承受更多的喪子之痛,務必要保證瑞恩的安全。於是決定成立一個八人的特別拯救分隊,穿越德軍兵力密集的地帶,進行尋找瑞恩(而且他們並不知道瑞恩是否還活著)。

圍繞著這個拯救任務,也引發了許多疑惑:為什麼瑞恩的生命就比其他人的生命更重要?為什麼必須犧牲其他士兵去營救他,是非做不可的事呢?相信這個問題,永遠不會有答案。如果為了營救一些生命,就必須犧牲一些生命,而在眾生平等的前提下,這豈不是一場徹底的騙局?也許,總有一些營救是不得不進行的,不能理解成誰的生命凌駕於誰的生命之上。失去三個兄長的瑞恩,政府對他的營救,體現了軍方的人道主義精神,不能讓那位老母親徹底地面對喪子的痛苦而崩潰。反而,這對於那些營救瑞恩(而且他們根本不認識瑞恩)的特別分隊每一個隊員來說,又是多麼不公平。在現實中,是否可能實踐人人的生命獲得平等的自由對待?

也許我們能夠盡量去想像和體會的,不僅是軍人們那種捨己的勇敢表現,更是去看到人生命中的那種脆弱。有誰人真正的不害怕死亡呢?當看到那位在兩天中的戰爭接連奪去了三個兒子的老母親發抖地靠著門邊時,當看到原本掛在每個戰士脖頸上代表著他們生命的金屬牌灑落在地時,也許我們需要意識到:沒有多少人都是那麼偉大,任何一個人都恐懼死亡。生命的脆弱,體現於它能那麼輕易地被打碎,這是在於人們對於這種生命脆弱的強烈恐懼。我們不僅在問:為什麼要派遣一組人去尋找名叫瑞恩的二等兵?簡單的答案:因為他是那位老邁母親唯一僅存的孩子。這個答案即簡單但卻真實。生命的維繫,需要以生命的價值來換取。或許生命的價值就在於此:我們恐懼死亡,但我們更恐懼自己所關懷、所親愛的人被奪去生命。

到底是否存在“誰的生命更加可貴”的倫理問題?最後這些為了去尋找拯救瑞恩而最終被犧牲的戰士,他們的犧牲是否值得的?這樣的行動是否是值得的,或者是在倫理上可被接受的?這不僅讓我想起耶穌的比喻:放下那九十九隻羊,去尋找那一隻迷失的羊。這個比喻是否意味著一種無法理性計算的倫理法則?若是在一種理性的計算下,耶穌的比喻是不合理性的道德邏輯,被看為不值得去履行的原則。為何需要放下(可能犧牲)九十九的羊,而去(冒險地)尋找那迷失的羊(可能那隻羊已經死了)?這是值得的嗎?上帝國的真理,要求他的跟隨者在一種考驗信仰的兩難處境下做出一種抉擇,一種“信仰(信心)”的抉擇,如同亞伯拉罕被要求獻上愛子以撒的信仰抉擇。基督教信仰的愛之法則,不在於一種可以依靠理性計算式的信仰實踐,而是基於對每一個在上帝眼中視為獨特的生命的關懷和無條件的愛的表現。

最終,八人的拯救隊伍中,只剩下兩人活著,其餘的都犧牲於敵軍的手中。竭力要保護瑞恩的米勒中尉(Tom Hanks 飾),最終也壯烈地犧牲自己的生命。在他臨死前的那一刻,他輕聲地對瑞恩說:“別辜負”。是的,唯一的希望,也許就在於這個瑞恩是一個值得他人犧牲生命去營救的人。瑞恩得到拯救,回到了家鄉,平安過了一輩子。片頭和結尾都是年邁的他來到戰友的墓前緬懷。白髮蒼蒼的他對著米勒上校的墳墓,留著眼淚地問妻子,自己是不是一個好人?妻子捧著他的臉肯定他是一個好人(好棒的一幕)。相信這段日子,瑞恩的心都無法處於安寧中,常常想起為了營救自己而犧牲的戰友。這對於活著的他,是否是一種殘忍的事,時常愧疚於那些為他白白犧牲的戰友?但若從一種感恩的心去想,這也促使他沒有虛度他的生命,反而更加謹慎地珍惜這個被拯救回來的生命,以至於他的一輩子是沒有白活的,更要求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這豈不是今天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的寫照嗎?耶穌基督以他生命的犧牲換取我們這些看似不值得拯救的罪人,而嚐到救恩滋味的我們,難道不應該如瑞恩般地以一種感恩的心來回報我們的主,不虛度而珍惜人生地活出一種“值得”的生命?還是我們已經漸漸地忘記了這個“被救贖”的恩典,將那個被犧牲了的生命視為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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