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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August 2011

談「焚燒論」

引言:從最近國內到國外新聞,都一直看到許多有關“焚燒”的事件處處發生。這些“焚燒”事件也可能逐漸地“焚燒”到其他地方去,也許可能造成更大的“焚燒”事故。這些“焚燒”事件背後都有其各自的“焚燒論”。

若大家還有些印象,在去年年底十二月,突尼斯南部的一名街頭小販遭到警察的粗暴對待。該青年大學研究生畢業,但因經濟不景氣而無法找到工作。在家庭經濟負擔的重壓下,他只好無奈得當起小販。在遭到警方惡劣的粗暴對待後,該青年以自焚為抗議,最終因傷勢嚴重而不治身亡。這起“焚燒”事故激起了人民的同情心,也激起了突尼斯人民長期以來對失業率高漲、物價上漲以及政府腐敗的潛伏性怒火,而這一怒火“焚燒”大眾的心,挺身起來反抗政府,並導致政府下台。這也漸漸地引發了中東世界的“茉莉花革命”。這是突尼斯人民的“焚燒論”。

看回近期的國際事件,尤其是這個月初在英國倫敦爆發的大規模騷動事故,頓時引起了世界的注意。這起導致整個倫敦陷入治安危機的騷動,在倫敦這個繁榮具歷史性的城市帶來了各種“焚燒”事件。那些看似對政府的管理不當充滿長期怨恨的一些社會邊沿群體,包括許多青年人和外來勞工,發動了許多“焚燒”舉動:焚燒巴士、汽車,還有建築物等。這是英國這些社會群體的“焚燒論”。

來到這個華人七月節期,當然一定要談到中元節“七月半”。華人有句俗話:“年年有個七月半,家家燒紙潑水飯,前人做給後人看。”大家焚燒紙錢,紀念先祖,祭祀亡靈,這是華人這個民族根深蒂固的傳統,一直沿襲到現在。然而,隨著現代人消費觀念的改變,焚燒的東西也是琳瑯滿目,有冰箱、洗衣機、電磁爐、甚至蘋果手機等(不知道有沒有iPad),應有盡有。每年的農曆七月半,無論你走到哪裡,這種氛圍都能夠不同程度的感受到,即使包括在非常現代城市繁榮的新加坡。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我們華人是在以一種虔誠的方式,緬懷和慰籍去世的親人,這無可厚非。這是我們華人民間傳統的“焚燒論”。

回到我國來看,最近引起我國人民關注的“焚燒”事件,也許就是上星期五的“焚燒網路媒體”的言論。巫統上議員依佔(Ezam Mohd Nor)指控,報導雪州宗教局臨檢風波的《當今大馬》與《大馬內幕者》是“回教叛徒的代理人”,並誓言以捍衛回教之名,將會“焚燒”這兩家網絡媒體。“《當今大馬》和《大馬內幕者》,我們最後警告你們,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如果你不停止這種垃圾報導,尤其是關於擅闖教會(部分報導),我們將會焚燒你們。”他如此警告。這是依佔的“焚燒論”。然而,昨天依佔卻解釋說:“《當今大馬》和《內幕者》是網絡世界的媒體。要怎樣焚燒網絡世界?我並非恫言要焚燒記者或建築物,那只是一個憤怒的象徵而已,因為它們焚燒了回教徒的心。這又是依佔的另一個“焚燒論”。

另一起“焚燒”事件也是發生在昨天,土著權威組織(PERKASA)公開地焚燒本地英文媒體的《星報》(The Star),以抗議該報日前在介紹齋戒月美食的副刊中刊登豬肉食品。土權青年團團長拔出一把馬來短劍,將《星報》斬開數次,然後用打火機點燃《星報》,並其身後的土權成員紛紛高喊“粉碎《星報》”,在《星報》被燒成灰燼時,上前踐踏報章,並斥責《星報》“沒有教養”(其實這也不是土權第一次如此亂燒東西了)。土權主席依布拉欣阿里(Ibrahim Ali)認為,《星報》應該被戳上“反回教報章”的印記。“《星報》沒有教養,……這是對回教的一項蔑視。請尊重我們,我們是這個國家佔多數的種族。請尊重我們,因為我們有尊重他們。這就是土著權威組織的“焚燒論”。

若回到基督教,最近的宗教局臨檢基督教堂風波也的確引起了一些基督教群體的“怒火”,不滿宗教局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臨檢行動,被視為一種對基督教的不尊重行為。基督教的“怒火”也來自一些指控教會企圖對出席當天晚宴的回教徒們宣教的不實言論。近期有基督教組織發動了四十天的禁食禱告運動,為著我們國家的改變同心獻上懇切的禱告。這樣的集體運動,盼望透過禱告,懇求來自天上的靈火降下,燃燒上帝設立在地上的各教會,叫信徒們的心志再次被“焚燒”,成為國家改變的革命者。這樣的“焚燒”,也許是當前教會非常需要的。

若大家對聖經中的一些記載有印象的話,以利亞曾經吩咐耶和華上帝降火“焚燒”他人,這也包括了耶穌的兩名門徒。
於是,王差遣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他就上到以利亞那裡。以利亞正坐在山頂上。五十夫長對他說,神人哪,王吩咐你下來。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於是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王第二次差遣一個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五十夫長對以利亞說:神人哪,王吩咐你快快下來!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於是神的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 ( 列王記下1:9-12)
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 那裏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有古卷沒有像以利亞所做的這幾個字)嗎?」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 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譯: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路加福音 9:51-56
主的門徒認為他們為了捍衛耶穌的名聲,而要求耶穌給予他們權柄吩咐天上降火焚燒那些不信的撒瑪利亞群體。但我們的主卻責備了這些門徒。門徒完全沒有意識到耶穌走向耶路撒冷的方向去,不是一條奔向為了本身榮耀的道路,而是一條十字架的苦路:為他人而捨己。這條十字架的道路,象徵著無條件的愛和寬恕,包括這些不肯接待耶穌的那些不信者。耶穌沒有以火來“焚燒”那些不信者,反而以愛來“焚燒”他自己在那贖罪的祭壇上,成為上帝與罪人和好的贖罪祭和挽回祭。這也是作為基督忠心使徒的保羅勸勉當時羅馬的教會信徒:“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基督的十字架,正要求跟隨基督的我們,將自己的身體焚燒在祭壇上,成為聖潔的活祭,成為使上帝與人和好之關係的見證生命。這是作為基督門徒的“焚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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