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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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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eptember 2011
Isaac Goh 加恩

淺談余博士《關於叛教和公共神學之間的生命意識》

引言:
今天下午的午餐時段,進入本身的Google Reader看看有什麼新文章可以做閱讀,無意中(驚奇地)發現余德林博士的部落格有新文章(自從七月的709文章後再沒有新文章)。然後就上Facebook看看,果然不出所料,余博士終於將這個新文章分享於Facebook,與讀者分享他在其神學研究上的論述和思考。這篇《从城邦、家庭、收编说到保罗是被殖民分子:关于叛教和公共神学之间的生命意识》確實是余博士在其神學研究上一直以來所擅長和關注的領域和範疇:保羅神學,而若更深入延伸的話,可以說是關於保羅神學的家戶經營觀,以及其神學倫理的公共性言說之可能。關於余博士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追朔至其近幾年的相關論文,尤其是《論保羅的家戶經營:神學倫理的公共性》(收錄於CABSA出版的《上帝與公共生活:神學的全球公共視域》)。

對於保羅,除了閱讀過新約聖經裡的保羅書信之外,並沒有做太多關於保羅神學的進深閱讀和研究,但自己知道保羅的思想對於整個基督教神學的歷史發展有極大的貢獻和影響,這是大多數基督教神學家,甚至非神學家都大致上認同的。有學者甚至認為,保羅思想對世界的影響力,比起耶穌還來得大。從某種層面上來看,這看法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其合理性:保羅書信中的思想,確實是較貼近和反映在現實活生生的生活和社會處境,讓讀者閱讀起來都比較真實感,若比起記載耶穌生平的敘事性福音書。然而,保羅書信中的思想為何可以帶來如此(甚至比起耶穌)大的影響力,我個人認為這可能就是余博士此文章的主要目的:盼望深入探討保羅的神學思想和其發展來論述和論證神學言說的公共性之建構的可能(保羅將耶穌基督式的精神,建構、延伸並轉化(神學化)至當時在其現實歷史處境下的公共性領域,這顯示了保羅是如何建構公共神學的一個好例子)。

在這裡並沒有想要深入探討和評論余博士的這篇文章,反而企圖(嘗試)理清和重整文章裡的重要思路脈絡和論點,並促進本身在這方面的處境式反思:

余博士用了大篇幅來論述有關保羅神學建構的現實氛圍和背景,這尤其讓讀者在閱讀保羅的時,不至於嚴重地陷入一種脫離保羅思想脈絡的“抽空式”閱讀。了解保羅氛圍下的城邦社會、政治社會、家戶經營,包括保羅的雙重性身份,將有助於我們在重新閱讀保羅書信,尤其《加拉太書》、《以弗所書》、《羅馬書》、《腓力門書》等有帶來新“亮光”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何余博士耗盡大篇幅來清楚講解這方面觀念的原因,這正是現代許多基督徒在閱讀保羅所缺乏的重要一塊。

余博士這篇文章中的幾個觀點吸引了我的注意:處境與身份的意識思維轉化的叛教,以及有效的公共性言說。上述這些觀點並不是各自獨立的,反而具有一種內在關聯性的關係。

論到保羅的“雙重”身份,這兩種看似對立的身份是政治性的:羅馬公民(自由民),以被(羅馬帝國)殖民分子。通常在閱讀保羅和意識其身份的時候,我們往往較傾向於文本明顯的“外邦人使徒”、“蒙基督揀選的使徒”、“轉化了的正宗猶太人”等等身份,而較不那麼明顯地意識到保羅另一種的隱藏身份:政治社會所賦予的身份。而保羅對於其政治性身份的意識和掙扎確實是影響了其神學進路的言說框架:自由人
-奴隸。這裡所要強調的是,基督徒的身份意識。

基督徒有必要重新去意識其現實處境下的身份,並檢驗其多重身份所可能導致的封閉性的狹窄思維。從某種層面來說,對於本身身份的意識,是邁向建構公共性言說之可能的起點。保羅的身份意識(自由人、奴隸、公民、家戶成員),使他找到其身份的公共性之合理性:公民,乃 自由民,乃意味著政治性的社會角色,即公共性,賦予參與公共理性對話和批判的社會性職責。這點對於我個人本身的多重身份意識是有啟發性的:馬來西亞公民、馬來西亞華裔、新加坡永久居民、馬來西亞(或是新加坡)基督徒、華人基督徒、(某)宗派背景的基督徒、社會職場人士、丈夫兒子等等。

在促進一種積極性和公共性的身份意識的過程中,保羅的“叛教”使這個身份意識的過程成為可能。“叛教和公共神学之间的生命意识”:公共性可能發生的條件,乃是叛-教。正如文章裡所提到的:
那是经过批判后的叛-教。但他叛哪种教?有了基督后的叛某种教:叛某种高举流别主义、已经失去公共性思考的教, 叛高举公私有化的教,例如:颠三倒四地将公私有化以及私公有化的宗派、教规。任何叛-教,都必须是从认识基督说起。必须基于这个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为理由的叛教行为。总之, 因为有了基督而可以没有()其他的...叛教。
文章的副題“叛教和公共神学之间的生命意识”正是帶出了公共性可能發生的重要條件:叛-教。某些需要被更新、轉化和擺脫的身份意識和思維,是“叛教”的批判性對象。叛教含有兩個方向:“脫離”這個教,“進入”另一個教。這意味著叛教具有“自我批判性”以及“政治批判性”:自我批判性,指著一種“脫教”,即在基督式的批判和轉化下的思維;而政治批判性指向一種“入教”,即在轉化的思維下的身份意識所可能產生的(政治性、批判性)公共性言說和倫理生活。簡單的說,叛教即是在某種身份意識下的思維之基督式的轉化或更新,也是建構公共性言說的關鍵性條件。

從上述的論點的關係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高層次的思路:基督徒神學言說的公共性,始於基督徒(群體)的身份意識,並在基督式的神學性轉化和更新下,企圖在城邦社會中建構一種具備有效的公共性言說(倫理生活)。

處境式的身份意識 > 轉化思維的叛教 > 有效的公共言說 > 另類社群的見證

而我想要補充的一點,這種公共性不是個人的,而是社群性的:城邦中的“城邦”。這也指向一種公共性的具體實踐,即指向教會。關於“教會是另類群體”的神學觀點,美國著名基督教神學家Stanley Hauerwas在其“教會作為品格的社群”的基督教倫理學指出,教會是政治以外的另類城邦(alternative polis),即是上帝國度所產生的新實體,有別於其他政治體制和社會機制。而教會這個另類城邦要在其寄居的城邦中“見證”上帝的公義和恩典。教會的見證,是一種開放性的“接觸”,促進公共性對話的參與和貢獻,這也是教會去服事城邦的見證。而公共性的對話,並不意味著對應城邦人的需要,或是尋找教會與世界城邦的共通點,而是述說教會與世界的不同。因此,這樣的公共性是政治性的,因為它是關於上帝國(另類城邦)的福音,是向另一城邦所發出的福音;而這種福音與世界不一樣的地方,乃是它是對他者的福音,而非關於權力鬥爭和利己策略。換言之,基督教的公共性言說(倫理生活),是一種社會性倫理,也是政治性倫理。


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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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1. 教会是否也是从君士坦丁时代开始就被“公私有化”?

    要明白保罗建立了许多教会(群体)却没有“坐享其成”,反而被自己所建立的排斥、批判、否定;这样的模式,对那些要搞(好)组织的人来说,不“公私有化”是否显得不可思议?

    对保罗来说,唯一让他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恐怕就是基督十架的苦难,唯此无二。

    我只是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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