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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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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pril 2012
Isaac Goh 加恩

復活節的意義:請向我證明「基督已復活」

引言

今天是復活節(Easter Day),即受難節(Good Friday)的第三天,紀念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的基督教傳統的紀念日子。在教會歡慶之時,復活蛋經常被用作為紀念基督復活的象徵物,意味著一種復活的全新生命。比起紀念基督受難的黑色受難節,復活節給人的感覺乃是一種重見光明的喜悅。所以,復活節對基督徒來說,是一個值得大喜歡慶的美好節日。

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

在歡慶基督復活之時,讓我們也不忘了在“基督復活”的重現中思考:基督的復活對基督教信仰的意義,不僅對當時耶穌的門徒的意義,也包括對當今基督教會的重要意義。
也許我們可以簡單地提出一道問題:如果基督沒有復活?

在兩千多年前的那一天,耶穌經歷了十字架的苦難,這個苦難並不是一般人所受的苦難,而是成為了最卑賤的人:被鞭打、被處刑、被咒詛、被棄絕、被出賣,被至愛的天父上帝所離棄。耶穌遭遇政治性的殘害以至於最終走上死亡的結局。當我們嘗試想像當時耶穌受死之後的情景,就如歷史上那些面對政治性陷害的偉大領袖:被刺殺的馬丁路德金和美國總統林肯。他們突然的死亡離去讓那些擁戴和寄望於他們的跟隨者和支持者感到震驚和意外。我相信耶穌的被害和羞辱的死亡同樣令當時跟隨耶穌的門徒和支持者難以接受這殘酷的事實。他們的世界和前面的道路頓時充滿一片灰暗。他們當時根本沒有人相信耶穌之前所說的預言,即他將從死裡復活。這也解釋了為何他們對於基督復活的事件感到特別驚喜和震憾。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的話,當時的門徒將會如何?讓我們去想像。

當今的我們對於基督復活的心情,乃是歡慶喜樂多過於當時門徒的震憾和驚喜。但也許有當今的許多人們仍舊在質問:基督真的復活了?真的有死人復活?

“死人復活”與“基督復活”

其實在耶穌的時代的猶太人確實有相信“死人復活”這件事,因他們相信創造天地和賜予生命的上帝能夠叫死人復活。很多人無法接受“死人復活”,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死人復活”是屬於超自然的現象,或者說是神蹟,一種超自然的現實經驗。這裡有一個基本的問題是需要去深入探討的:什麼是“自然”?“自然”的定義是什麼?似乎每一個被認為的“自然”都是人類自己去定義的,而這樣的定義往往是根據科學的進路和方法。比如說,在古代被認為是超自然的事物,在當今的科學發現和理解之後已被認為並不是超自然的事物。換句話,“自然”實際上只是科學領域的一個範疇,而那些並無法被科學方法證實的事物並不是“超自然”,只能夠說是“超科學”或是“非科學”,因為這只能暫時顯示科學的有限之處。

當我們如此重新思考“死人復活”這件事時,“死人復活”並非“超自然”,而只是“超科學”。因此,將“死人復活”看作為一種在上帝創造的世界裡的自然事物並非完全不正確。基督的復活成為了那些死去的人之“初熟的果子”,“基督的復活”是上帝創造的自然裡的“死人復活”的初熟之證明。(哥林多前書1520-23)因此,在基督裡的眾人都要復活。

為何上帝要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基督復活的獨特性意義是什麼?

羅馬書423-25節告訴我們: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 不是單為他(亞伯拉罕)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了;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基督復活,乃是要叫我們因信稱義。是因著信什麼而稱義呢?因信“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而稱義。因此,保羅在接下來講論到“因信稱義”的重要性和福分: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有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馬書51-3

“基督復活”的最佳證據

對於基督復活,人們始終還是向基督教會提出了這樣的挑戰:請向我證明“基督已復活”。我們可以透過許多方法和理論來嘗試證明“基督已復活”的事實:考古學、歷史批判學、現代科學、人類學等等。

對於“基督復活”的最好證明,以下我將引用二十世紀的一位新約聖經學者Clarence Jordan對基督復活的批判性觀點:
The proof that God raised Jesus from the dead is not the empty tomb, but the full hearts of his transformed disciples. The crowning evidence that He lives is not a vacant grave, but a spirit-filled fellowship. Not a rolled-away stone, but a carried-away church.
“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和“耶穌仍活著”的證明並不是那空墓穴,而是耶穌門徒的革新轉變,而是充滿聖靈能力的團契,而是不斷擴散至世界各角落的基督教會。(自譯)
因此,在理解基督復活的事件,我們不應該僅是停留在描寫耶穌生平的福音書而已,更必須延伸至“後耶穌”時期那些關於其門徒的記載,如《使徒行傳》,以及使徒的書信,甚至包括基督教歷史中的許多教會歷史記載。“基督復活”的最佳證明乃是回顧這些“復活的生命”,而這仍是相信基督復活的最佳方式和現代意義。

你相信“基督復活”嗎?Peter Rollins 當代的一位作家、神學家和哲學家如此表達什麼是活出復活Practice Resurrection:
Without equivocation or hesitation I fully and completely admit that I deny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This is something that anyone who knows me could tell you, and I am not afraid to say it publicly, no matter what some people may think. 
I deny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every time I do not serve at the feet of the oppressed, each day that I turn my back on the poor; I deny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when I close my ears to the cries of the downtrodden and lend my support to an unjust and corrupt system. 
However there are moments when I affirm that resurrection, few and far between as they are. I affirm it when I stand up for those who are forced to live on their knees, when I speak for those who have had their tongues torn out, when I cry for those who have no more tears left to shed.
你的生命是否正肯定“基督的復活”,或是否定“基督的復活”?這個復活節,其復活的信息正挑戰我們:什麼才是跟隨耶穌基督的生命?那已復活了的基督,已給他的跟隨者留下的榜樣。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活出了耶穌基督的榜樣:她服侍的生命證實了基督的復活,她關懷的生命見證了上帝使那被殘酷和無尊嚴死去的基督從死裡復活,她的一生讓世界看見:基督還活著,並且活在每一個脆弱的生命。

面對那些即將死去的脆弱生命,特蕾莎修女讓他們有尊嚴地離開世界,因為她在他們生命中看見活著的耶穌,因此這些生命是有滿有尊嚴的。有人看見一個馬上要離世的人對特蕾莎修女說出最後一句話:“我一生活得像條狗,是你讓我死得像個天使。”許多人親眼看見特蕾莎修女從水溝裡抱起被蛆蟲吃掉一條腿的乞丐,看見她把額頭貼在瀕死的病人臉上,看見她把愛滋病患者緊緊地摟在懷裡,告訴他們:“耶穌愛你,他在天上等你。”

在今天的復活節,教會在歡慶基督復活的主日崇拜中興奮高唱“哈里路亞”以及高聲宣告“基督已復活”。高唱完了嗎?高喊完了嗎?那麼,是時候出去活出復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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