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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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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une 2011
Isaac Goh 加恩

屬靈恩賜有多屬靈?

在昨天的主日崇拜講台信息,講員引用了林前12413,以「事奉的嶄新時代」為主題,教導有關恩賜的教義,內容主要關注於:聖靈乃是信徒事奉動力的根源。而聖靈按著其旨意分配恩賜於各人,因此信徒應當接受聖靈所賜於的恩賜。聖靈賜下恩賜於各人,以建立一種教會合一性的事奉上的合作和團隊,叫人得益處,上帝得榮耀。

相信上述的「恩賜」教導對於那些常上教會的基督徒來說並不陌生,尤其是那些參與教會服事的信徒,牧者更經常引用這段經文和教義來教導服事者建立團隊性的合作精神。

至於林前12章這段有關「恩賜」的經文是否主要針對一種基督徒的「恩賜觀」,我將在下一次提出我個人的看法。在這裡,我有一些比較屬於神學性的探討問題,想要提出來讓大家共同反思和深入延伸去思考。

甚麼是恩賜?或者甚麼是屬靈恩賜?

這個問題看似很簡單,而看來似乎不需要太多的深入思考。為甚麼?這也許因為我們都是被如此教導的,我們的牧師是如此告訴我們的,我們的教會是這樣為我們定義甚麼是屬靈恩賜,而也許我們從來都沒有認真去思想過甚麼是屬靈恩賜。

屬靈恩賜與個人才幹、才能、才華、技巧、技術和知識有甚麼區別?普遍上地在我們的觀念上,屬靈恩賜是屬靈的,後者是俗世的;屬靈恩賜是發生在信主之後的,而後者是不是的;屬靈恩賜是聖靈賜下的,而後者不是聖靈賜下的。屬靈恩賜是用於在造就教會的,而後者不是。(相信還有許多許多的有關定義)。

讓我們來看一看上述的回答是否存有矛盾性和可疑性,然後再來重新思考甚麼是屬靈恩賜。在我們現代性的教會裡,有幾個重要的「恩賜」的事奉崗位:講道、帶領敬拜者、司琴和樂器手、教導者等,還有許多許多。至於上述職分所需要的「恩賜」是屬靈恩賜,還是個人才能或才幹,我們值得去思考。講道所需要的演講口才是屬靈恩賜嗎?帶領音樂敬拜所需要的彈琴和玩樂器技巧是屬靈恩賜嗎?擁有電腦技能和知識是屬靈恩賜嗎?很會關心人是屬靈恩賜嗎?當然還有很多很多我無法在這裡一一提出。

若屬靈恩賜是屬靈的、是信主之後才有的、是聖靈特別賜於的,是用於造就教會的,那麼,演講口才是否是信主之後才有的,或者僅是用於教會?懂得玩樂器是否是信主之後才有,或者是聖靈特別所賜於的?電腦技能和知識是否僅是用於教會,因此是屬靈?很會關心人的人是否只是基督徒而已(信主之後)?其實,很多時候這些所謂的「屬靈恩賜」也是一樣用於世俗的用途上、在未信主之前就擁有了、不是完全聖靈賜下的而是靠後生獲取的。

教會也許忘了重新回到聖經去認識屬靈恩賜的教義,而嘗試按著自己的意思去「教導」恩賜的教義。原諒我如此的批判,看來他們主要是為了達到自身的一種目的和利益而如此教導,透過如此隨意定義恩賜來「吸引」和鼓勵教友分擔教會忙碌和繁多的事務,而不是真正關心聖靈所賜下的恩賜的真正目的。比起信徒本身,他們更在乎他們的工作,或者是他們的「教會」。這是我為何討厭一些教會喜歡分派「信徒恩賜調查表」,要求教友寫下他們的「屬靈恩賜」,而往往這些屬靈恩賜的選項卻是完全配合那些教會所需要的工作崗位和職分,這簡直就是「教會義工邀請表格」。

從保羅的書信教導中,他所提出的屬靈恩賜是針對「屬靈的事情」的。我個人認為,恩賜的屬靈性質乃是指向那些需要聖靈幫助才能成事的意涵,比如:解經講道、教師、傳福音、醫病、趕鬼、行神蹟、說方言、翻譯方言、辨別諸靈等。這些恩賜都是需要聖靈的工作才可能有果效。

若是如此的話,那麼我們這些沒有那些屬靈恩賜的基督徒該怎麼辦?看來有人開始擔心了。某個才能和本事是不是屬靈恩賜與否真的那麼重要嗎?沒有屬靈恩賜就無法事奉上帝嗎?沒有屬靈恩賜就不再是屬靈嗎?其實,上帝所要求的,並不是我們的屬靈恩賜,而是我們的整個生命,我們整個生命奉獻的心志。只要你肯、只要你願意、只要你謙卑去明白他的心意,你都能夠被上帝使用,透過你的整全生命來事奉他,就算你的生命看起來多麼的不起眼。

請別誤會,我在這裡要批判的,並不是關於辨別一個恩賜是否屬於屬靈恩賜與否。我要批判的,乃是那些隨意利用「屬靈恩賜」之權威來壓迫他人的人,特別是教會領袖。請不要為你的信徒的一些才幹和技能標榜為「屬靈恩賜」,以此來「威脅」他說,若不用於事奉上帝,這些「屬靈恩賜」將會被收回。請不要一直為你的信徒製造一種愧疚的內在感受,好像把他們當作「蜘蛛俠」一樣,把他們形容為上帝特別賜給他們「能力」的人,因此他們有更大的責任。請不要在教會里營造這種「屬靈恩賜的暴力行為」,相反的,教會應該要以「基督的愛」來看待信徒們的事奉。這是為甚麼保羅在接下來的13章講述關於「愛的真諦」的教義:彼此相愛、愛他人如愛自己。

愛永遠是先於事奉本身:不是以事奉來表現和證明自己的愛或者自己有愛,而是因為愛的緣故而因此產生事奉,一種愛的行為。這就是事奉,一種以「基督之愛」為基礎的事奉,而最大的恩賜,就是「愛」。

屬靈恩賜有多屬靈?不在於它的屬靈性,乃在於基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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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1. 愛永遠是先於事奉本身:不是以事奉來表現和證明自己的愛或者自己有愛,而是因為愛的緣故而因此產生事奉,一種愛的行為。這就是事奉,一種以「基督之愛」為基礎的事奉,而最大的恩賜,就是「愛」。

    真是阿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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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方言、翻譯方言、辨別諸靈

    不是很明白以上技能。若能多加說明,將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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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方言(speak in tongue)乃是受上帝的靈“充滿”和感動,說出一些“語言”,也許是平常人無法明白和理解的。而翻譯方言的卻也透過上帝的靈而有能力去解釋和明白那說方言的人所說出的“語言”,讓會眾知道上帝的話。至於辨別諸靈這方面,我就沒有真正遇見過,不想隨便亂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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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来基督教世界有“说方言”此事,多谢你!我的见识又长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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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關於“說方言”,真的難以用言語去解釋和形容,你倒可以去一些較“靈恩派”的教會去見識見識。我現在出席的新加坡英文教會就是比較溫和的靈恩派教會,台上講員偶爾會說方言,但不會是氾濫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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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谢谢!找了相关视频看了,好奇心满足了,哈哈。

    好奇的是人们如何知道那就是“方言”呢?因为听起来口齿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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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聽不清楚,才看似“神秘”,人們才會覺得好奇,才認為是上帝之言。。。我沒有如此經驗,不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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