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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處死於煽動罪名下的政治犯耶穌?

      這幾天再次翻看《馬可福音》,專注在耶穌受難的事跡時,也發現耶穌被處死的政治性一面。馬來西亞政府這兩個月裡以煽動法令逮捕了許多「政治犯」,這也讓我在閱讀馬可福音時一直湧出了無奈的感觸,不禁地問:耶穌也是被政權處死的政治犯? 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歷史,有一點可以很確定的:耶穌是在企圖煽動羅馬政府的罪名下被處死,這可以輕易從耶穌被處死的方式看出:被釘死在十字架。這是羅馬政權如何處置那些企圖推翻和反抗羅馬政府的一種殘酷方式,作為嚴厲的警告。 四福音如何記載耶穌的受難和被處死的經過,這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不是為了傳福音的用途,而是「重新」記載和推翻這段歷史。我相信耶穌在這罪名下被羅馬政權判死的「事實」對當時早期的基督教來說是件蠻「尷尬」的事:他們的創辦人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處死。那些跟隨他的人也肯定被羅馬認為是一群反政府的政治組織。 我們要嘗試想像對當時住在猶太的大眾來說,當時的他們並沒有我們現在手上的福音書可以參考。他們對耶穌那段被處死的歷史只能按照當時所看見的處刑方式:被釘十字架。就如今天當我們看到某些人被判死刑,大概猜到這位囚犯的可能罪名。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帶有明顯的政治意涵,因為猶太的律法傳統裡是沒有釘十字架這種刑罰。 對於當時的基督教來說,最要緊的乃是重新詮釋這個歷史事跡,即「耶穌死於政治犯」這事實。馬可福音作為最早的福音書記載,可以看得出馬可在敘事耶穌受難受死的過程所企圖重新推翻這段歷史的主流詮釋:耶穌並不是個企圖推翻羅馬的政治犯。 可能有些人也會跟我有這樣的疑問:耶穌死後那段幾十年的時間,為何沒有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甚至耶穌本身的門徒記載耶穌的事跡,直到大約六七十年後的馬可寫了第一本的福音書?若從當時可能的政治情況去理解的話,也許任何一個嘗試推翻這事實(耶穌是政治叛徒)的記載將會面對羅馬政權的對付,恐怕與耶穌同樣的下場。相信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要是為了當時的基督徒內部群體,而非傳福音的用途。 我們可以再想像一點:當時被羅馬統治的猶太人中,也有一群反抗者(耶穌的門徒中也有一個),除了耶和華上帝,他們堅決不服從於任何權柄,因此他們採取政治性的抗爭,試圖用暴力對抗羅馬政權。當時被處死於十字架的幾乎都是這些反抗者,十字架暗示著這些反抗羅馬政權者的最終下場。所以,當時的基督徒若重述耶穌之死時所可能想到的畫面:與那些反抗羅馬者的下場一樣。 那麼,耶穌的哪個行為或言語給他帶來了這項煽動罪名?這裡我們必須清楚一點:煽動罪名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對政府和國家帶來安全穩定問題,比如煽動人民對抗政府(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總警長以煽動法令所逮捕的上百個「煽動者」是否真的帶給國家安全問題)。按照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高官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當來到彼拉多面前,這些祭司長需要找出有關政治性的罪名來控告耶穌,因此耶穌被控告:誘惑人民禁止納稅給羅馬政府,並宣告他是「基督」,即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彌賽亞是即將來到的王,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的統治,打倒羅馬政權)。耶穌十字架上的罪名牌子:猶太人的王。 若你有留意耶穌被審問的過程邏輯細節,(跟我們的總警長和政府很相似),你會發現那些猶太領袖對耶穌的控告罪名是不一致的。在他們首先審問耶穌時所用的罪名是宗教性的「褻瀆上帝」(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而當來到彼拉多面前時卻用政治性罪名(誘惑人民不納稅給凱撒)。 那些想把耶穌置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其最終目的是想辦法將耶穌弄上政治刑罰,用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罪名將耶穌除去。在猶太的律法裡,宗教性罪名的死刑方式:用石頭丟死罪犯,比如那些犯姦淫或說了褻瀆耶和華的話的罪犯(相信這對馬來西亞人將會不陌生,尤其最近爭議性的伊斯蘭刑事法)。馬可的敘事方式企圖淡化了耶穌是政治犯的描述,而明顯看得出他將重點轉移到「那些想陷害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這尤其可以從「彼拉多找不出耶穌有罪」看出來。彼拉多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相信這段記載也可能間接地帶來「猶太人上幾世紀中被屠殺」的噩運) 我個人認為:馬可所關心的主要是將耶穌之死的最終責任帶回到那群猶太領袖身上,而不是羅馬政權。你不難發現馬可記載中許多關於「那班人想要陷害耶穌,套耶穌的言論來抓他的把柄」的暗示。耶穌所傳揚和活出的天國福音,嚴重地挑戰和打擊了那群猶太領袖的利益,群眾越擁戴和聽從耶穌,他們越覺得自身的地位受威脅。 馬可也企圖在耶穌受死的故事最後中帶出這樣的意圖:那些猶太領袖嘲笑將死的耶穌,而羅馬的百夫長卻看見「這真是上帝的兒子」。透過馬可的記載,至少對當時在羅馬的基督教來說是種安慰和鼓勵,耶穌的死,不是因為政治罪名,連彼拉多都認為耶穌是無罪的而企圖救他,而真正的推手是猶太領袖。 比起猶太領袖,福音書的記載似乎較少談到耶穌對羅馬政權的看法,也許有人會問:耶穌是否贊同反抗羅馬政權?而彼拉多正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 當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審訊時,彼拉多嘗試從政治角度去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的回答是清楚和關鍵性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應該是明白這話的涵義,因此他才會繼續問道:「這樣,你是王嗎?」彼拉多明白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是王,而是否認他的國度是來自這世界的國度。耶穌所體現的國度不像是羅馬的國度,不像這世界的其他任何國度;耶穌的國度乃是一種超越羅馬的國度,超越一切世俗政權的國度。 這樣的國度治理方式已回答了為何耶穌被拒絕和最終被害。雖然耶穌國度的政治被拒絕,甚至被不公義的政治而打壓,然而上帝是信實和公義的。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這個復活的意義,讓委身於基督國度的跟隨者能夠有能力去活出天國的生命。我們需要思考一點:若耶穌是按照世俗國度的方式,他是不會被拒絕和受難。面對暴力的侵害,耶穌選擇了受苦;面對敵人的攻擊,耶穌選擇了寬恕。這看似不合理不受世界歡迎的方式,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向我們展示的生命。 若基督因著他所體現的天國方式而被拒絕和受逼迫,那麼,我們不難了解,當教會選擇忠於這位基督時,他必然發現自己因著基督而受逼迫和被攻擊。這正是耶穌所宣揚的天國福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當我們發現今天的教會活在安逸和免受逼迫拒絕時,這是否值得我們好好再次反思:教會是否正活出基督天國的福音? 在那之前的巴勒斯坦只有兩種猶太人:一種心態上臣服羅馬,一種想著推翻羅馬。但那位來自加利利的耶穌,卻帶出了裂天而降的第三種聲音:超越羅馬,而超越羅馬,非屬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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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July 2011
Isaac Goh 加恩

脆弱的真相:哀悼赵明福

有小學生因為學業和競爭的壓力而選擇自殺;
有年輕人因為感情的困擾和失意而選擇自殺;
有夫妻因為另一方的背叛感到絕望而選擇自殺;
有生意人因為事業的失敗而選擇自殺;
有明星因為在娛樂圈子的壓力而選擇自殺;

“作為雪州行政議員政治秘書的趙明福,由於反貪污委員會官員激進的四輪盤問手法,導致原本屬於低自殺風險群的他,在短短幾個小時內轉為高自殺風險群,並在面對極大的精神壓力和愧疚感的情況下,為了逃離這個困局,而選擇了跳出14樓窗口的自殺,而非他殺。”

這是萬眾期待的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的主要結論。

首相署部长納茲裡今午在國會公佈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從照片就可以看得出這位部長宣布得蠻開心的樣子。我呸!)。“我謹代表政府針對趙明福的死亡向家屬表示遺憾。政府也對有關事件和趙明福的逝世感到傷心。”(政府這兩年的關心,我呸!)看來,更多像是納茲裡部長的新書簽名會!我們的部長還引述皇委會調查結果,形容(做個人詮釋)趙明福“性格脆弱”(只有性格脆弱的人才會去自殺。沒辦法,性格的問題是天生的。我呸!)。

當初要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的時候,我沒有對它抱著很大的期待,因為過去的經驗和實例已經告訴我其結果會是怎樣。看看當時最轟動的林甘事件的皇委會就明白了,有誰還記得最新的進展是什麼。雖然這次的皇委會看似有點專業,但是還是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其調查報告書反而暗示了其虛假的一面:企圖扮演起心理學家的角色來做判決。“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我切掉!!”我又想起了Nasi Lemak 2.0短片中的對白。

為什麼我如此批評他們虛假地扮演起心理學家的角色?他們嘗試用一種心理學上的理論來推論出結論,並往一個預定的方向去發展和推測。這可在他們的報告中明顯看到:“導致趙明福非常擔憂”、“赵明福应该是对此感到困扰”、“這已嚴重侵犯趙明福的私隱權,加劇了他的擔憂”等等推測性的描寫。這樣的推論企圖要製造出趙明福處於一種極度擔憂壓力的狀態,然後慢慢地導向“自殺”的結論。我個人認為:若一個被盤問的證人感到擔憂和壓力,極大可能是基於他確實有犯罪,而產生因真相被揭露的害怕。但是,赵明福是否有貪污嗎?至今為止的調查結果和證據顯示,他和其上司並沒有貪污。那麼,他擔憂和壓力什麼?


除了扮演起心理學家,我相信皇家調查委員會也深受被視為赵明福死前的遺言字條:

歐陽:

他們在沒有復制我的電腦文件下取走了所有電腦。矛頭一直指向你。對不起。不懂裝懂,結果連累了你。我說,
mendapat kelulusan YB。他們硬打成mengikut arahan YB,我幫不到你,抱歉。對不起,我很累了,再見。

我個人是不相信這個一年後才被公開的“遺言字條”。不過,看來皇委會的主要靈感還是來自這張不明的字條,尤其從字條內容的幾個重點就可以看到皇委會報告的根據:“對不起”和“累了”。這兩個重點就是皇委會的結論根據:趙明福是
在面對極大的精神壓力(累了)和愧疚感(對不起)的情況下選擇自殺的。我呸!

為什麼我不相信這張遺書呢?(我是屬於比較感性的人,我相信“脆弱”的趙明福也是)。對於這張遺書,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完全沒有提到趙明福的未婚妻(另一天就要結婚註冊)。從他未婚妻的口中,趙明福對她非常好,是一個盡責的伴侶。如果真的要寫自殺遺書,第一個要寫給的,應該是他的未婚妻(一個已經懷著他的親身骨肉的女人)。即使他打算要輕生,也應該向她的未婚妻交代,至少那句“對不起”是應該對他的未婚妻說的,而不是對其上司說的。他的遺書連半個字也沒有提起他的未婚妻,這只能證明趙明福是一個極度不負責任和沒良心的男人。到底誰比較累?被長時間極端盤問的趙明福,還是懷著孩子獨自一人去面對前面道路和人生的未婚妻?承認“遺言字條”的真實性,就等於承認趙明福的人格問題。(要聘請人製造寫給上司的遺書,比起寫給愛人的浪漫悲慘遺書容易和簡單得多了)。

我還沒看過完整的報告書,從網上媒體的報導,我認同皇委會調查報告的兩點:一、反貪會無意謀殺趙明福(最多是錯殺)。二、反貪會的濫權問題。對於報告結論認為,屬於低自殺風險群的趙明福,在短短幾個小時內轉為高自殺風險群,這是有點缺乏說服力和證據顯示(除了那張字條)。如果這樣的長時間極端式盤問,能夠在幾小時的短時間裡將一個低自殺風險群的人轉變成極度擔憂、恐懼、壓力、愧疚感(聽清楚,是“極度”)的狀況,那我要給反貪會一個大大的“贊”。我不清楚這是否是我國(或者是世界)史上首件由於被盤問至“頂不順”而去自殺的案件。對我來說,這是頭一次聽說過這樣的事情。

當我仔細靜靜地思想:那些盤問方式真的那麼極端,令趙明福想要自殺?但明明盤問過後,趙明福已經被釋放了,可以回家休息睡覺,明天去接未婚妻一起去註冊結婚。他被釋放後與他墜樓的時間,應該還有好幾個小時的時間;相信在這段安靜的時間,他的壓力和擔憂也許已經慢慢地平伏下來。(這時候的他,就算手機被沒收,也可以打公共電話聯絡他人,尤其是他的未婚妻和上司,紓解心中的不平)。我主要還是要問:有必要自殺嗎?他真的很壓力嗎(看不出什麼壓力,都被釋放可以回家了)?他真的很內疚嗎?(看不出什麼愧疚,最多只是貪污幾千馬幣,比起首相貪污的幾億馬幣算好幾百倍了)如果被如此盤問和對待而導致想要自殺,那麼最可能會自殺的,應該是直到現在(已二十天)還在《緊急法令》下被無理扣留和盤問的六位社會主義黨的領袖。

至於皇委會調查報告結果的跟進和接下來的行動,我相信還有一段日子(除非人民漸漸淡忘了)。對於政府來說,只想要盡快Close Case(你們要求皇委會,政府也已經給了你們,we have done our job,減少一個麻煩。

對於整起趙明福墜樓的悲劇事件,我想要分享我個人的一些想法和反思:

(一)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尋找真相

我國的司法制度和體系,其實明顯地已經來到一個非常嚴重和墮落的地步。不僅是從這起事件中可以看出,過去許多種種的案件(如蒙古女郎謀殺事件)都顯示出這樣的一種“商業市場”的司法問題。司法和尋求真相已經變成了一門生意,為了討好和滿足不同的客戶而作出扭曲性的判決。法官或法庭只是用來滿足一些人的需要、目的和利益,把神聖的司法踐踏成做生意買賣的地方。

這次皇委會的結論也看得出這樣的傾向:一邊為了討好政府(反貪會),一邊為了討好支持趙明福的人民。因此,才做出這種雙贏的結論:趙明福是自殺而非他殺的(討好政府),是由於一些反貪會官員的過失而導致的(討好人民)。所以,總要有一些人被拿出來做“交代”(蒙古女郎案件也不是一樣嗎?),然後就盡快Close Case!這就是真正(Official)的真相(又皇委會“決定”的真相),你接受嗎?

馬來西亞是一個很特別的國家,為什麼?因為住在這裡的人民是需要付錢來買真相的。成立一個皇委會調查這個案件,就已經花費人民的幾百萬(有些人還以為皇委會是免費的,有人志願當義工的)。如果多數的案件都需要成立皇委會,那我國將會為了真相而宣告破產。人民花錢來買真相,而那幾百萬就是用來買那本厚厚幾百頁的真相報告。而皇委會的成立,正在諷刺著我國的司法制度的能力和可靠性,證明我們的司法制度已經不被人民信靠了(快點把法院給關閉吧!)。

(二)皇家調查委員會找到了真相

真相到底是什麼?(我是屬於比較悲觀和感性的人,所以才會問這個白痴的問題)到底有誰可以真實地去確認一個真相?當初人民都期待著皇委會的成立能夠伸張正義、還原真相,討回公道,因為驗屍庭的判決讓許多人失望。如今皇委會結束了其調查工作而宣布了調查結論,結果大家對皇委會的調查結論同樣感到失望和不滿:當初的期待,現在變成了失望。

在這裡我並不是要強調支持或反對皇委會的立場,我只是在思想一個意識形態上的問題:我們是否已經認定了一個我們想要的“真相”,而只是想要得到司法上的承認和認同而已。就如有人所說的:“人民的心中都有一把尺”。是的,我們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認同了一個較接近我們想法的“真相”,因此當有另一個相反或對立的“真相”出現,我們都會極力地反對和否定。這也是那些一直以來堅持相信趙明福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的支持者所持有的不變立場,以至於他們如今難以接受皇委會的“真相”,而實際上他們所要的“真相”,他們是已經很清楚。若是如此,豈不就是要求皇委會作出符合我們要求的“真相”?

真相是什麼?又有誰可以肯定某個真相是真正的真相?即使是法官所作出的判決也未必是真正和最終的真相。也許你會說我太過悲觀了,但我只是想要表達一種想法:不要用自己一直持守認為的那個真相,來成為最終的真相,來滿足你想要的真相,因為沒有人如上帝般可以看透萬事和真相。我強調這樣的觀點,主要不想看到另一個謀殺的發生:也許我們最終成功為趙明福爭取了“他被謀殺”的真相,但這也有可能不小心地將另一個無辜者給謀殺了(被拿出來當替死鬼的無辜者,又有誰為他爭取真相呢?)。

對於我來說,除了尋求真相的努力,別忘記總是要向前看(就如新約聖經裡:忘記背後,努力面前)。歷史不只是為了尋找真相,歷史更重要的是盡量避免同樣的問題再次發生。我們現在更需要做的,就是改善和糾正政府行政上的濫權問題:透過可行的防範性措施、立法和程序來確保人性難以意料的罪惡行為得以揭發和宰制,這特別在擁有黑記錄的反貪會和警察。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在三個月前在反貪會大廈神秘墜死的關稅局助理總監阿末沙巴尼。若沒有良好的處理,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個“趙明福”和“阿末沙巴尼”?

(三)誰在乎趙明福的死

趙明福意外墜樓去世了兩年,有多少個政府或國陣成員的領袖為趙明福而說話?多數支持趙明福真相的人,不是來自民聯或行動黨,就是來自華人支持者。明顯的,因為趙明福是華人,是行動黨的成員,而且還是行動黨領袖的政治秘書。這樣的政治身份,還有誰(國陣一方)會出來挺趙明福?馬來西亞政治糟糕的一點,就是兩個敵對政黨(國陣與民聯)之間的對立關係已經形成了一種政治的意識形態:總是把敵對的一方當作“非人”來看待。

『只有站在我這裡的人才是“人”,其他的人對我來說是“非人”』這樣的政治思維嚴重地導致一種無人性的倫理行為,壓制著本身的同情心和良知,而不能正確地分辨黑白是非。對於遭到催淚彈攻擊而受傷的安華和其保鏢,首相還能開玩笑地諷刺。對於在709集會死亡的回教黨領袖,首相和警長連一句安慰家屬的話也沒有,只是一味拒絕承擔責任。對於這些政黨領袖,他們對敵方的態度,就是“活該、去死”。我相信現在有許多許多人是非常討厭首相的(看看面子書的推翻首相熱潮),更希望他“活該、去死”。網友透過創意和設計,醜化納吉、妖魔化納吉等。

雖然我也是很討厭首相納吉,但我個人始終還是認為不應該去醜化和妖魔化納吉,因為納吉也是個人。只要提出抗議和聲明,不需要做到醜化他的照片和錄像的地步。若是如此,我們與那些作假報導的無良媒體有什麼分別呢?若有一天,首相納吉倒台,民聯上台執政,然後捉拿和扣留納吉,並被不公平和惡劣的對待,你是否會站起來為納吉而說話嗎?還是你會認為“活該,你終於有今天的下場了”?有時候,我們需要無時無刻檢視自己那受到政治意識形態影響的思維,以至於我們能夠以基督包容性的愛和赦免去合適地看待每一個在眼前的事物。

在這裡,我盼望趙明福事件不是讓我們看到趙明福而已,而是其他同樣遭到無理迫害和欺壓的無辜者和受害者。華人就關注趙明福命案,印度人就關注古甘命案(印裔青年古甘無故暴斃警局扣留所),馬來人就關注阿末沙巴尼(於反貪會大廈神秘墜死的關稅局助理總監)。若是那些少數民族的原住民,有誰為他們說話,或者關注他們的問題?也許他們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我們種族的人的命永遠比其他種族的來得重要!看看那些還在《緊急法令》下被無理扣留和盤問的六位社會主義黨的領袖(不知道他們還會被關多久,也許兩年吧),是否因為他們不是完全屬於民聯的政黨下而沒有引起太多人的關懷?盼望我們可以從對趙明福命案的關懷,延伸至對其他同樣處在“無聲無語”的受害者和軟弱者的關懷。

小結:

對於趙明福,我們還需要做什麼呢?等待真相嗎?是的,至少我這麼認為。我始終相信正義最終必會到來,即使需要等待。我始終相信人內在的良知(上帝在人心中的作為),即使需要等待。若這是一個集體性的犯罪和真相掩飾,那我只能說:讓我們等待良心發現的那時刻。通常人到了即將死亡的臨終那一刻,也許就是許多真相揭示的時刻(雖然這個真相也許需要漫長的等待)。

讓我們一起哀悼一分鐘,為著趙明福的死亡。
讓我們一起哀悼一分鐘,為著我國公正和憐憫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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